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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背景
  •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对科技工作提出了要“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的要求。
  •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
  • 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
  • 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提出以六大新产业为重点实施创新驱动工程,建设一批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
  • 市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要加快发展以中高端消费和中高端制造为重点的实体经济,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体系,加快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先行区,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系”。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新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以来市委、市政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需要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补齐科技政策的短板,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的激励引导作用。
主要内容
  • 着重支持企业发展。
  • 加快科研平台建设。
  • 科技孵化载体培育。
  •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 着重于支持科技合作交流。
  • 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应用。
  • 突出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支撑作用
  • 从支持区域创新中心和双创主题活动两个方面,激发区域创新创业活力
  • 强化科技金融支撑。
  • 强化财政投入和监管的要求。
改革和创新措施
1.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补助。
对发展能力强、对经济贡献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初次认定时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更注重对连续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突出对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发展能力的考量。
进一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加大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力度,在高企补助基础上再增加20万元补助。
2.关于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将补助基数调整为税务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数。
在补助之前设置对企业研发活动的评估环节,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设置不同的补助比例和补助上限。
改革和创新措施
3.关于新型研发机构补助。
鼓励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发展,基于运行情况给予每家新型研发机构每年最高500万元补助。
4.关于科技合作交流。
基于贵阳市创新资源总量不足、实力不强的现状,深化科技创新对外开放,推动国内外的资源在贵阳集聚。
围绕大型企业、知名科研机构和高校引进创新资源,且从“在贵阳新建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引进核心技术、配置核心研发团队”两方面约定建设要求。
改革和创新措施
5.关于产业技术创新中心。
按照“一领域一中心”原则,鼓励龙头企业围绕六大新产业领域创建技术创新中心,促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6.关于激发区域创新创业活力。
鼓励各区(市、县)、开发区打造创新资源聚集度高、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区域创新中心,推动创新资源集聚发展,推动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
为营造全社会创新创业良好氛围,鼓励各类创新创业主体举办多样化的创新创业主题活动,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