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筑府任〔2018〕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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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宁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宁同志任清镇市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俊林同志任开阳县公安局督察长(兼);
黄雪梅同志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朱启军同志所任贵州修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2018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7日印发
共印10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