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筑府办函〔2019〕22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时间: | 2019-02-27 | 发布时间: | 2019-02-27 22:45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筑府办函〔2019〕2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贵阳市城市乱象治理工作行动计划
(2019年—2020年)》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贵阳市城市乱象治理工作行动计划(2019年—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城市乱象治理工作行动计划
(2019年—2020年)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有力推进城市乱象治理,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型”向“长效型”,“经验型”向“法治型”,“粗放型”向“精细型”的转变,全面提升贵阳市城市管理水平和发展品质,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强化“抓城市管理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不断加大城市乱象治理工作力度,为全市扩大高水平开放,推进高质量发展,将贵阳打造成为在西部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国际化都市、中高端消费品贸易之城和制造之城提供优良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原则及总体目标
坚持“市级统筹、部门牵头、区级主责、社区负责、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一个城市乱象、一个牵头单位、一套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集中全市力量,分阶段、分步骤全力做好“三车”(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城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城区夜市摊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筑、非法营运、城区养犬、城区背街小巷“脏乱差”、城市窗口及大型城市综合体、户外广告、汽配市场、垃圾处置、网络空间等12个城市乱象进行综合治理,确保到2020年底,城区乱象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城市品质的跨越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城市乱象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贵阳市城市乱象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晏(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小刚(副市长)
成 员:苏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李志强(市法院常务副院长)
丁泽军(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 佐(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徐 梅(市信访局副调研员)
吴义宁(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 进(市教育局局长)
宋旭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向 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 骁(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何志坚(市司法局局长)
华 晓(市财政局副局长)
杜华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 波(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熊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俞 洋(市交委主任)
田胜松(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成虹(市商务局局长)
袁云龙(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陈 霏(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洪 兵(市退役军人局局长)
魏燕飞(市应急局局长)
杜林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宏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
陈德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 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罗晓斌(市城乡“三变”改革办主任)
朱勇前(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局长)
叶惠明(市残联理事长)
张建军(高新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向子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黄 俊(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 伟(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 黔(云岩区政府区长)
朱 刚(南明区政府区长)
梅 俊(花溪区政府区长)
李 成(乌当区政府区长)
步 岚(白云区政府代理区长)
汤 辉(观山湖区委书记、区长)
孙绍雪(清镇市政府市长)
管庆良(修文县政府县长)
廖 勇(息烽县政府代理县长)
李仕勇(开阳县政府县长)
钟 斌(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副总经理)
刘显均(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副总经理)
郭熙川(中国联通贵阳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由陈德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义宁、俞洋、黄成虹、向东、李昂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各项工作的统筹调度、信息报送、督查督办等工作。
四、治理内容
(一)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乱象治理
紧紧围绕“堵源头、控增量、减存量”“综合治理、分类治理、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依法加强我市“三车”在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改变当前“三车”失管、失控、无序状况。从2018年10月起,对“三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力争通过1年半左右的时间,实现全市“三车”的规范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保障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交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城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乱象治理
按照“市级统筹、属地主责、社区主体、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坚持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的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大力开展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严查重处城区各类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违法行为,通过综合整治,到2019年底实现城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现象明显改善,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督办督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城区夜市摊区乱象治理
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结合实际、一市一策,依法治理、严格界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稳步推进、确保稳定”的原则,在2019年全面启动我市22条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确保2019年12月前完成17条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云岩区5条、南明区1条、观山湖区1条、花溪区1条、乌当区1条、白云区1条、清镇市3条、修文县1条、开阳县1条、息烽县1条、经济技术开发区1条);2020年12月前完成剩余5条临时占道夜市摊区退街入室工作(云岩区2条、南明区2条、白云区1条),彻底解决临时占道夜市摊区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提升城市形象。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督办督查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筑乱象治理
按照“零增量、消存量”的总体要求,在继续全面清查全市城市建成区内违法建设底数基础上,借助大数据考核违法建筑系统,依法整治私自修建、超层加建、超期临建、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确保到2020年前完成全市城市建成区拆除违法建筑500万平方米治理目标任务,并形成长效管控机制,实现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非法营运乱象治理
按照“市级统筹、属地为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原则,围绕“保护合法、取缔非法”的总要求和“疏堵结合、各个击破”的总思路,加大对全市客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全市各类非法营运乱象,重点打击各客运站点涉黑涉恶抱团非法营运团体。到2020年,形成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市场得到规范管理,出租车新老业态实现融合发展,网约车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客运行业公平有序发展,群众对交通出行的满意度和合法经营者对市场回报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残联,各区〈市、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城区养犬乱象治理
根据2019年1月颁布的《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按照“政府部门监管、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饲养人自律”的限管结合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实施细则,细化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时序安排,加快建立健全养犬引发治安纠纷调解和案件查处、狂犬病强制免疫、人患狂犬病疫情监测、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病人诊治管理、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查处、犬只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全方位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加强违法养犬行为的查处工作。到2020年,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文明养犬成为社会共识和群众的行动自觉。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城区背街小巷乱象治理
按照“市级统筹、属地主责、社区负责、先急后缓、建管结合”的原则制定全市综合治理工作总体方案,细化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时序安排,对全市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差,占道经营和乱停乱放、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不文明现象严重的背街小巷进行全面排查,以强化社会秩序综合整治,实施人居环境提升和基础设施改造为抓手,逐街逐巷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到2020年,建立健全完善的全市城区背街小巷的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全市城区背街小巷综合治理实现“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交通顺畅、管理有序、安全文明”的目标。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城乡“三变”改革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信访局、市文明办)
(八)城市窗口及大型城市综合体乱象治理
按照“市级统筹、属地主责、企业负责、建管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以解决问题为切入点,一是对贵阳火车站、火车北站、火车东站、金阳客车站、龙洞堡汽车客运站等城市窗口进行综合治理,逐一制定治理方案,确保到2020年底有效解决当地非法营运多、群众打车难、交通秩序乱、卫生环境差等问题,净化城市窗口形象。二是从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下沉、舆论宣传引导等方面入手,对花果园片区乱象进行综合治理,彻底解决当地买菜难、看病难、上学难、出行难、安全差、环境差、设施差、服务差等群众反映的难题。并以花果园片区乱象治理为重点,全面排查未来方舟、西南国际商贸城、世纪城等全市大型城市综合体乱象,逐一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力争用两年至三年时间,全面消除我市大型城市综合体乱象。
(牵头单位:南明区、云岩区、乌当区、观山湖区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九)户外广告乱象治理
按照“市级统筹、区级为主、突出重点、全面铺开”的原则,制定我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各区根据方案组织实施。以我市中心城区主干道沿线、区域间的连接道路、城市环线、重要窗口部位为重点,对城区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以及有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综合整治;加快推进我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工作,以规划为引领,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进一步理顺市、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大型户外广告审批、管理职责;积极探索户外广告特许经营工作,强化城市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公共空间资源的利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管理有序、监督到位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市户外广告规范、安全、美观的目标,实现公共资源的有效合理利用。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汽配市场乱象治理
按照“市级统筹、属地为主、分类施策、先易后难”的原则,加快推进影响周边交通和旧城改造的老旧汽配市场整改、棚改以及外迁等相关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违规开办汽配市场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经营秩序。同时,加大引导力度,鼓励汽配经营户向合法汽配市场聚集,促进全市汽配市场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到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老旧汽配市场的整改规范和违法违规汽配市场的取缔,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市公安局,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政府)
(十一)垃圾处置乱象治理
根据《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政府65号令)的总体要求,按照“政府推动、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全民行动、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切实抓好《贵阳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18—2022)》各项任务目标的贯彻落实。通过严管重处和宣传引导相结合,全面加强和规范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回收利用全链条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养和引导广大市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力争到2020年底,在我市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改善生活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督办督查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网络空间乱象治理
坚持“打击与整治相结合,专项行动与基础工作相结合,舆论宣传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各类涉网违法犯罪和网络黑色产业链开展全链条打击,最大限度挤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整顿一批问题突出、管理混乱的网络平台和信息服务商,全面提升互联网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自觉性;加强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管,及时封堵、删除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到2020年,形成部门协同、警种协作、企业配合、群众参与的多元化、立体化网络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对网络生态的掌控能力。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网信办;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贵阳分公司)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加强统筹,切实按照行动计划要求,做好协调和资金保障,确保城市乱象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牵头单位要根据行动计划安排,按照“一个乱象、一个牵头单位、一套整治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自工作方案(已经制定工作方案的,要按本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完善),于2019年3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并督促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时限、细化整治措施,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强化条专块统。市直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好条专作用,做好专业领域政策、技术保障,按照本行动计划开展好指导、监督、检查、协调、考核等工作。各区(市、县)政府要强化统筹,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落实城区乱象治理行动保障资金,整合辖区各级各部门资源,强力推进城区各类乱象整治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制定城区乱象治理工作宣传方案,制定宣传计划,整合宣传资源,开辟专题专栏,持续广泛开展城区乱象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主动参与城市治理和城区乱象整治行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各牵头单位要配合宣传部门制定宣传方案,主动向宣传部门提供宣传素材,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查问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调度,建立城区乱象治理定期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每周向市政府报送一次工作信息,每月对整治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市政府将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市督办督查局要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单位,对城区乱象治理工作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强化跟踪问效,并定期向市政府专报工作开展情况。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信访局、市网信办。
市法院、市检察院。
市残联。
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贵阳分公司。
(共印63份)
图片图解:【图述】贵阳放大招 重点整治这12种城市乱象——《贵阳市城市乱象治理工作行动计划 (2019年—2020年)》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