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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筑府办函〔2019〕30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9-03-27 发布时间: 2019-03-27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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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9-03-27 22:33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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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930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破损山体

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贵阳市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实施方案》印发你单位,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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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实施方案

为提高全市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全面开展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工作,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守生态红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土地整理为目标,以资源再利用为途径,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整理、分步实施”原则,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努力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持续提升贵阳市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

坚定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按照“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市统筹、区(县)为主”方式,运用市场机制引入社会资本,采取全部整理和部分整理加以开发建设或景观再造,对破损山体进行整理与资源再利用,盘活土地资源,拓展城市用地空间,提升人居环境。

三、重点任务与分解

2019-2023年,对全市影响城市环境的160个破损山体进行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可整理建设用地约2.07万亩(详见附件2),其中:

——2019年,对重要交通沿线可视范围17个试点破损山体进行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可整理建设用地约0.56万亩(详见附件3),主要是花溪大道、金阳大道、麦沙西路、花燕路、田园南路、环城高速、北京东路、宾阳大道、铝城大道、青山西路、花冠路、建设大道等重要公路或城市道路。(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对主要交通沿线可视范围41个破损山体进行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可整理建设用地约0.46万亩(详见附件4),主要是云潭南路、金阳南路、科才路、同城大道、贵遵高速、甲秀南路、花燕路、中环线、北京东路、西二环、北京西路、石林西路、金朱东路、双龙北线等主要公路或城市道路。(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2021-2023年,对102个破损山体进行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可整理建设用地约1.05万亩(详见附件5)。(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四、实施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

保护现有自然景观和人文传统,从环境、经济和美学角度,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林业规划等相关规划,依规划符合性和难易程度,先对2019年试点破损山体进行整理与资源再利用。

(二)坚持实现“双赢”

紧紧围绕“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总要求,把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紧密结合,对破损山体进行分类整理、分步实施,重新组合成可利用的形态或形式,使整个城市重获生命力、呼吸空间、产业基地或游憩景观,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双赢”。

(三)坚持区(县)为主

坚持属地管理,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责任主体,工作推进中存在问题,按“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处理,开发区涉及的有关事权,由属地政府协助办理。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工作,具体如下:

——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制定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实施方案;统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修改或调整;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相关手续;落实林地占一补一工作;负责筹措资金,确定实施主体和实施模式;组织编制实施工作计划,并对涉及的地质灾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废弃砂石场等事项负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建立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项目库,指导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或调整,以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做好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协助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项目纳入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进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破损山体整理和资源再利用综合环境进行监管。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做好破损山体整理和资源再利用项目办理林业手续。

——市水务管理局负责办理市级立项项目的水土保持手续,指导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办理水土保持手续。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城市建设涉及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进行指导,对实施过程中固体废料再利用进行管理。

——市交委负责对交通建设涉及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进行指导。

——市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对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相关的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安全生产责任进行管理,确保不出现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规划指导,确保实施项目符合规划

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林业规划等进行衔接。一是与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不冲突前提下,对不符合相关规划的破损山体,按程序修改或调整相关规划;二是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实施。

(二)强化利用管理,确保整理工作出成效

严格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封闭式运行。一是按照市场化方式对破损山体进行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可将土地收益滚动安排用于破损山体土地整理;二是用足用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政策,节余指标收益可统筹用于破损山体土地整理。

(三)严格管理措施,确保资源利用规范有序

严格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实施管理,确保资源再利用规范有序。一是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实施方案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或超范围实施;二是严格对资源再利用量实行备案制,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利用调控。

七、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

1.实施方案报批;2.确定实施单位;3.办理相关手续。

(二)实施整理

1.开展勘查设计;2.实施土地整理;3.验收整理现场。

(三)土地利用

1.实施地块供应;2.开展项目建设;3.再造城市景观。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市级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日常调度、指导和协调工作;二是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林业、住建、水务、交通、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三是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实行“一区一策、一山一案、一问题一措施”工作模式,对工作推进中需要市级解决问题,由市工作领导小组专议或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二)强化考核考评,有效推进项目实施

一是坚持地方政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订责任书;二是建立责任目标与考核机制,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进行考核;三是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每月25号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市工作领导小组;四是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行为,严肃问责追责。

附件:1.贵阳市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贵阳市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项目汇总表

3.贵阳市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工作计划表(2019年试点)

4.贵阳市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计划表(2020年)

5.贵阳市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工作计划表(2021-2023年)


筑府办函〔2019〕3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pdf


图片图解: 贵阳市破损山体整理与资源再利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