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筑府办函〔2019〕6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时间: | 2019-06-05 | 发布时间: | 2019-06-10 17:28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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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9〕6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贵阳市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管企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度贵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你单位,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度贵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贵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39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8年贵阳市地质灾害防治现状
2018年全市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525个,威胁约1.12万户、5.73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潜在经济损失约16.49亿元。市、县、乡、村四级群测群防人员共6654人(其中包含每个隐患点均已落实2名监测人员)。2018年全市接报39宗疑似地质灾害信息,经鉴定确属地质灾害的有2起,其余37起均为人为活动引发的安全隐患。2018年全市因地质灾害组织避让撤离群众49户207人,全年未发生因地质灾害致人伤亡情况,有效保护了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2019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总体现状
据2019年汛前排查统计,全市已登记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494个,(其中特大型4个,大型10个)威胁约1.09万户、5.59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潜在经济损失约18.7亿元。近年来我市局部地区极端强降雨天气不断出现,加之大量的工程建设、农村切坡建房、矿山开采等对地质环境破坏和扰动不断加剧,突发地质灾害呈高发频发态势,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二)重点防范时段预测
根据贵阳市气象局预测:2019年贵阳市4~9月总降水量为770~890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少1~3成。4月降水量90~100毫米,比常年偏多1成左右;5月降水量150~190毫米,比常年偏多1成左右;夏季(6~8月)总降水量450~550毫米,比常年偏少1~2成;9月降水量80~100毫米,比常年略偏少1成左右。5月上旬开始进入雨水集中期,局地强降水增多,雨水集中期主要出现在5月上旬~5月中旬前期、5月下旬~6月上旬前期、6月中旬~7月上旬前期、8月上旬后期~8月中旬、9月上旬,预计有5~7次暴雨过程发生。
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雨季,特别是大暴雨、特大暴雨和连日中到大雨,以及极端天气情况下。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市降雨主要集中在4—9月,高峰时段在5月下旬到8月下旬。人为因素和其他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应全年防范。
(三)重点防范地区预测
根据我市降雨趋势、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和地质灾害发生发育的规律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特征等因素分析,以下为2019 年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区。
1.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1)息烽县、开阳县境内乌江沿岸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2)息烽县鹿窝——胜利——老街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3)清镇市暗流——林歹——修文县平滩——平寨——白云区摆茅——观山湖区朱昌——翁贡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4)开阳县金钟洋水河沿岸——息烽县温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5)开阳县土竹——修文县西冲——乌当区可龙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6)白云区牛场——乌当区三江河——卡堡河——贵阳盆地花溪槽谷东侧山脊两侧斜坡地带——南明区二戈寨——经开区丰报云村一带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7)花溪区党武南部——燕楼——马铃西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8)开阳县境内清水江西岸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2.与人类工程活动相关的重点防范区域
(1)全市境内已建高速、绕城高速公路、铁路沿线;
(2)全市正在新建、改扩建的公路、铁路沿线;
(3)全市新建农村公路(组组通)沿线,特别是未采取支护措施的工程切坡路段。
(4)城镇中临近山体老旧住宅小区周边区域;
(5)全市采矿、城镇建设等工程活动较为强烈的区域;
(6)开阳县花梨乡、龙水乡和冯三镇等构皮滩水库蓄水区及周边区域。
(四)灾害种类预测
1.灾害类型主要为突发性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其中、滑坡、崩塌所占比例较大。
2.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不具汛期时间分布规律,在枯季也有可能发生。
三、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和措施
地质灾害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意识,提早谋划、全面部署、全民动员,通过科学排查、综合治理、群测群防等措施, 扎实抓好防治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排查力度,落实防灾措施。属地政府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省、市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责任制度规定的“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负责组织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和治理”这一明确的部门责任。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将地灾隐患排查治理纳入职能日常工作,积极主动排查所属区域、行业的地灾隐患,突出重点领域如在建工程、住宅小区、交通干线、湖泊流域、矿山尤其煤矿、输油(气)管道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要科学界定地质灾害,区分地质灾害与生产安全事故,不能将生产安全事故随意归类为地质灾害。要充分发动基层如乡镇、社区、村组织力量,加大地灾隐患排查力度。充分鼓励群众报灾,对经专家确认属实的报灾群众给予奖励。经调查一旦确认为地灾隐患点的,要立即纳入地质灾害包保责任台账,明确各级防灾包保责任人、监测人,制定完善隐患点应急预案,加大监测力度并落实其它各项防范措施。
(二)加强群测群防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群测群防制度,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完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监管机制,巩固和提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二是要整合各方力量,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队伍、应急防灾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三是各区、开发区(市、县)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要尽快完成人员、设备配备,以满足地质灾害防治需求。四是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专项资金,保障基层群测群防人员尤其隐患点监测人员必要的经济待遇,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五是要实时把握隐患点动态变化,关注天气情况变化,有针对性地落实“人防”措施。
(三)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安排部署,配合技术单位全面提升科学技术支撑能力。扎实推进贵阳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大数据平台“1155工程”建设,加大自动化监测点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先进监测仪器设备和物联网通信技术,打造“人防+技防”群测群防体系。县级财政要落实专门工作经费, 调动发挥对口协作资质单位的专业作用,着力解决基础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适时准确把握雨情、水情变化趋势,科学分析研判地质灾害风险,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手段,及时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发送监测预警信息。要加强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尽快升级群测群防监测设备,加快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万人微信群”工作体系,切实增强基层地质灾害防范避险能力。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一是严格落实领导汛期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接到信息报告后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赶赴现场,督促、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最大限度避免发生人员损失和财产损失。二是出现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灾情险情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信息报送,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杜绝因信息报送不及时、处置不迅速等造成重大损失。三是配备必要的地质灾害应急储备,随时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四是各隐患点变化和出现险情时,监测人员或村组干部要加强监测,立即上报并通知群众转移,在危急情况下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有必要可采取强制措施。
(五)加强宣传教育演练。一是要充分利用短信、报刊、微信、电视等平台,结合 “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公众防灾避灾意识。二是要定期组织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培训,提高广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三是要加强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提高群众识灾、辨灾、防灾、避灾、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检验防灾避险预案和措施的效能,尽最大努力使之完善。
(六)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易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没有编制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未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必须责令停工整改。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按《贵州省地质灾害责任认定办法》(黔国土资发〔2009〕144号)规定进行责任认定。对责任已认定清楚的,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并对造成的损失及时作出赔偿。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行为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不良人为活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制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大力实施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坚持“一手抓预防, 一手抓治理”,加大力度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工程, 从源头上降低灾害风险。综合运用无人机、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等技术手段,实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价。针对风险等级高的隐患点,直接开展工程地质勘查。对危害程度大、风险等级高、难以搬迁避让的隐患点,及时进行工程治理。对灾害风险等级高、受威胁人数不多、不易采用工程治理的居民点,结合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等工程,实施避险搬迁。对工程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加快进行综合防治。
(八)建立长效避灾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全民参与、共同防灾避灾减灾的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一是要加强基层地灾防治工作管理,确保防治工作措施、设备、人员落实到位。二是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规划、选址,科学制定地灾防治方案,确保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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