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筑府办函〔2021〕16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时间: | 2021-04-08 | 发布时间: | 2021-04-08 10:30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
乌江总磷污染防治提档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函〔2021〕16号
开阳县、息烽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乌江总磷污染防治提档升级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乌江总磷污染防治提档
升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守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乌江水生态环境底线,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息烽河、洋水河在稳定达标的基础上,水质进一步得到提升,力争实现全流域达标;光洞河流域水质实现达标;乌江34号泉眼等环境风险进一步降低;磷化工企业长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光洞河流域水质达标治理
1.督促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实施大坳渣场回采利用工作,根据回采方案,确保2023年回采完成并实施修复,彻底解决大坳渣场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开阳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2.督促贵州磷发科技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加快60万吨磷石膏利用项目一期的调试,确保正常生产,满足大坳渣场等磷石膏利用需求,适时启动二期建设。
责任单位:开阳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3.督促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实施大坳渣场下游山塘水和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厂区下游山塘水总磷超标问题整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大坳渣场下游、厂区下游自然水体水质达标。
4.督促贵州新强磷化工有限公司对周边地表水总磷超标进行全面排查,采取工程措施,将超标水全部收集处理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开阳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5.督促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对厂区下游出露水进行全面排查,采取工程措施,将厂区下游出露水全部收集回用,收集处理系统确保满足废水收集需要。
责任单位:开阳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二)实施息烽河水质提升治理
1.督促贵州开磷息烽合成氨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息烽河山腰水综合治理系统扩容项目,彻底解决丰水期处理能力不足和氮、磷处理效率低的问题。
责任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2.督促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实施干沟河污水收集及污水分流措施的优化,确保雨季时干沟河拦河坝溢流水达标。
3.督促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实施排洪沟污水收集及应急拦截设施建设,确保排洪沟的污水不进入息烽河。同时做好排洪沟清污分流工作,不能影响排洪沟排洪功能。
4.督促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实施矿浆管线应急收集池工程和渣场回水管线泄露预警监测及应急收集池工程,确保将泄漏污水及时进入收集池后转移至生产区处理。
责任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
(三)实施洋水河水质提升治理
1.督促贵州开磷集团矿肥有限责任公司加快750吨污水处理设施的优化,加强对洋水河污水的收集,确保设施正式投用后排放达标。
责任单位:开阳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
2.督促贵州开磷集团矿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应急拦截设施及回收工程改造,确保厂区一旦泄漏,污水能够实现全部回收处理不进入洋水河。
责任单位:开阳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1年5月1日
3.督促贵州开磷集团矿肥有限责任公司渣场回水管线改造工程,消除外界环境风险,解决现有管道跑冒滴漏问题。
责任单位:开阳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4.督促贵州开阳化工有限公司加快完成清净下水除磷技改项目,确保清净下水除磷处理达标后与污水处理站排水共用排污管道一起排入洋水河。
责任单位:开阳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5.督促贵州黔能天和磷业有限公司按要求实施陶家坝原堆放的磷渣清理,修建截洪沟,收集陶家坝渣场淋溶水,处理后总磷达到《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贵州省涉磷企业水污染物总磷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要求。
责任单位:开阳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四)乌江34号泉眼等环境风险治理
1.督促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实施乌江黄金桥污水应急处理设施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000立方米每小时的设施,将强降雨期间乌江黄金洞涌出污水进行收集集中处理,确保乌江沙井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责任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2.督促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对乌江34号泉眼深度治理设施进行彻底清理,调整中和剂及絮凝剂添加位置,确保深度治理能稳定达标处理2000立方米每小时的污水。
责任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3.督促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实施交椅山渣场老调节池(回水库)覆膜工程,彻底消除老调节池的渗漏隐患。
责任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4.督促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继续实施12万平方米三区雨污分流覆膜工程,隔绝外部雨水补入堆体浸洗石膏后流入34号泉。
责任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
5.督促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磷石膏堆体水平排渗工程,降低堆体内的水位线,减少渗漏量。
责任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6.督促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交椅山周边山体雨污分流工程,优化交椅山磷石膏堆场周边山体截(排)洪沟,将周边山体雨水引至养龙司河和马尾槽下游区域,减少雨水对磷石膏堆体和地下污水的补充。
责任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
7.督促贵州西洋实业有限公司在后门岗建设收集池等应急设施,降低厂区地面水环境风险。
责任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8.督促贵州西洋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对磷石膏渣场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开展后续工作,降低磷石膏渣库环境风险。
责任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9.持续推进“以渣定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磷石膏产量,遏制总磷污染。
责任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开阳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五)环境管理提升工程
1.加密监测。实施息烽河流域、洋水河流域水质专项监测,设置多个考核断面,纳入2021年监测工作方案,监测结果作为息烽河、洋水河全流域水质改善的考核依据。
2.建成光洞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水质实时监控。
3.涉磷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必须按要求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确保正常运行和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手工比对,至少每季度一次。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应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上传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阳县、息烽县政府是磷污染防治提档升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确保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做好督促和指导,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协调、支持和帮助,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二)强化监督检查。市督办督查局要将该项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内容,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定期对相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和增比进位考核的依据。
(三)强化信息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将建立月调度机制。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阳县、息烽县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方案涉及任务的调度工作,每月5号之前将上月工作推进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适时汇总上报市政府。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