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筑府办函〔2021〕18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时间: | 2021-04-13 | 发布时间: | 2021-04-13 10:50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筑府办函〔2021〕18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安新区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防灭火
工作责任包保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
经市人民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将《贵阳市贵安新区防灭火工作责任包保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贵安新区防灭火工作责任包保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近期省、市主要领导关于防灭火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安委办 省消安委办 省森防指办关于切实做好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安办明电〔2021〕2号)要求,为切实压实压紧各级防灭火工作责任,持续抓好贵阳贵安新区森防、消防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贵阳市贵安新区防灭火工作责任包保,进一步落实各级履行防灭火工作的职责,通过查盲点、查漏洞、查弱项,层层传导压实责任,扎实抓好当前防灭火各项重点工作,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监督检查防灭火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对上级关于防灭火工作的政策、规定及相关要求是否深入学习,是否真正领会并贯彻落实。
(二)监督检查防灭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地主要负责人是否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负责人是否把防灭火工作放在重要日程;检查防灭火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机构是否健全;工作责任制是否落实到各行业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居)民组、楼栋。
(三)监督检查防灭火工作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开展自查自改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及时彻底整改。
(四)监督检查防灭火工作宣传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情况,组织干部职工、村(居)民、企业员工、学校学生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
三、重点督导检查内容
(一)辖区内火灾隐患拉网式大排查情况。对城市、农村房屋是否逐个单位、逐栋楼、逐户排查,对森林、林地是否逐片、逐块、逐个路口排查,对公墓、散坟等是否逐一排查。
(二)沿街门店、商场市场、“三合一”场所等违规住人整治情况。对查出的问题隐患,是否下达隐患整改告知书,对拒不整改的,是否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和行政执法部门通报,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采取断电断气等措施。
(三)木质连片村寨、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交通隧道、轨道交通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四)组织发动乡(镇、街道)干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对辖区村(居)民住宅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情况。群众用火用电是否安全,对于未在家的是否张贴消防安全告知单,辖区内鳏寡孤独、留守老人与儿童、残障等人员住房消防安全情况是否掌握并做好管护。
(五)火灾源头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生产用火审批管理,对确需野外用火的个人和单位,是否经村委会、林业站、乡(镇)政府批准,并在规定时间段并有人看守的情况下用火,房屋建设、装修、建筑拆除是否严格进行动火审批和用电管理。
(六)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店面和电器生产、经营、流通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情况。
(七)针对各地防灭火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需要重点防范和解决的其它问题。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包保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做好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人,明确工作措施,切实落实防灭火工作包保责任。
(二)扎实行动。各包保责任单位要在对所包保区(县)的防灭火工作情况进行摸底清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掌握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包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履职。各包保责任单位要根据包保任务要求,对所包保单位的防灭火工作定期进行分析总结,查摆问题,重大问题隐患督促各地及时整改。市安委办要会同市消安委办拟定包保工作指引提供给各包保责任组,并配合指导各组开展好包保工作。
(四)责任追究。各包保责任单位要对在实地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督促有关地方进行整改,如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将全面实施责任倒查,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问责。
各包保组联络员请于每月28日前将包保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安委办(联系人:蔡玉栋;联系电话:13765077880;电子邮箱:402430083@qq.com)。
附件:贵阳市贵安新区防灭火工作责任包保分组及组成人员
附件
贵阳市贵安新区防灭火工作责任包保
分组及组成人员
第一组:负责观山湖区、高新开发区
组 长:魏燕飞(市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邓发权(市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卢朝坤(市应急局综合协调和调查统计处处长)
刘 伟(市应急局灾害救援处处长)
吴忠达(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联络员:刘 伟(联系电话:18985550307)
第二组:负责督查云岩区
组 长:李世永(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彭天礼(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张 恒(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孙语彤(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工作人员)
单 梁(市市场监管局认证处工作人员)
陶 涛(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工作专班工作人员)
联络员:孙语彤(联系电话:13007849078)
第三组:负责督查南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
组 长:李红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郭 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岳光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处长)
陈明祥(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工作人员)
曾志雄(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工作专班工作人员)
联络员:徐 贝(联系电话:18685120669)
第四组:负责督查花溪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组 长:袁云龙(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潘 镇(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李仁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处处长)
沈安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燃气处工作人员)
陈炎高(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工作专班工作员)
联络员:王 轩(联系电话:18885000561)
第五组:负责督查乌当区
组 长:张 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吴 海(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赵 军(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处理处副处长)
黄 迪(市教育局安稳处工作人员)
兰禹德(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工作专班工作人员)
联络员:赵 军(联系电话:18985556665)
第六组:负责督查白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
组 长:谢国波(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杨智勇(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邹志嘉(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处长)
王 轩(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
王坪跃(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工作专班工作人员)
联络员:邹志嘉(联系电话:17785881170)
第七组:负责督查清镇市
组 长:毛志伟(市水务局局长)
副组长:任廷战(市水务局三级调研员)
成 员:吴克明(市水务局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副主任)
李 苛(市应急局基础处三级主任科员)
安德尧(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工作专班工作人员)
联络员:吴克明 (联系电话:13985464468)
第八组:负责督查开阳县
组 长:杜华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副组长:纪红帆(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
成 员:李卫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权管理处处长)
杨 华(市应急局基础处处长)
张益林(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工作专班工作人员)
联络员:李卫强(联系电话:13007883535)
第九组:负责督查息烽县
组 长:李 昂(市交委主任)
副组长:高 翔(市交委党委书记、市交通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杨宗明(市交委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处副处长)
龙玉国(市应急局危化处负责人)
王继平(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工作专班工作人员)
联络员:杨宗明(联系电话:13885139834)
第十组:负责督查修文县
组 长:刘良果(市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副组长:黄 伟(市工业信息化局三级调研员)
成 员:刘林兵(市工业信息化局煤炭管理处处长)
张世忠(市应急局综合协调处一级主任科员)
张清一(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工作专班工作人员)
联络员:刘林兵(联系电话:15519060863)
第十一组:负责督查贵安新区各乡镇
组 长:张红梅(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兼〉)
副组长:雷 泉(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副局长)
成 员:龙 江(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综合一科负责人)
邱勇强(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范文军(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工作人员)
张坤进(贵阳市应急局贵安专班工作人员)
联络员:龙 江(联系电话:13508531505)
(共印5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