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筑府发〔2020〕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时间: | 2020-01-03 | 发布时间: | 2020-01-07 11:30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高端住宿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筑府发〔2020〕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围绕“一品一业、百业富贵”发展愿景,进一步发挥住宿业在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提升城市品牌形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聚焦中高端消费,助推贵阳市中高端住宿业跨越式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市场为主、适度超前、结构合理、品牌引领”发展原则,以“战略转型、空间再构、产业升级、聚焦消费”为主线,以高端化、国际化、特色化为目标,强化资源配置在市场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中高端消费。联动城市商圈、城市综合体、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等优质资源,从供给与需求两端发力,推动住宿业与会展、商业、康养、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注重文化挖掘和产业升级,延长住宿业产业链,创新住宿业态。通过转变住宿业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完善产业结构体系,扩大住宿产业规模,推动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我市住宿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我市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2020至2025年,力争实现各区(市、县)新建和招商引资四星级及以上标准的4至5个星级酒店、避暑度假精品酒店、精品民宿酒店,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2至3个星级酒店、避暑度假精品酒店、精品民宿酒店;全市新增13个国际知名品牌酒店、5个国际知名度假品牌酒店;提档升级中高端酒店10至15个;中高端酒店总数达到200个以上,全市中高端住宿业床位数达到5万张以上,进一步优化全市住宿业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品牌结构,进一步增强中高端住宿消费力和贡献力。
远期目标:2026至2035年,实现一大批国际知名酒店和顶级度假品牌酒店落地贵阳,国际知名品牌数达到30个以上。提档升级中高端酒店20个以上,中高端酒店总数达到500个以上,全市中高端床位数达到10万张以上,形成结构合理、特色迥异、消费带动能力强的中高端住宿业聚集地,构建中高端化、国际化、特色化的高水平住宿业发展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布局,构建中高端住宿业集聚空间。
围绕国家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结合《贵阳市打造以生态为特色的世界旅游名城行动计划》《贵阳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实施《贵阳市中高端住宿业发展专项规划》,统筹全市中高端住宿业空间规划布局,围绕数博大道、人民大道和沿南明河一带重点打造贵阳市“二轴一带五区”中高端住宿业产业集群。其中,数博大道、北部金融城区域商圈、西部世纪城区域商圈、东部龙洞堡国际航空港区域商圈打造以商务会展、科技创新、临空经济为主题的中高端酒店聚集区;人民大道、中部中华路延安路商圈、西部世纪城区域商圈打造以品牌时尚消费、城市休闲、亲子度假为主题的中高端酒店聚集区;人民大道(延伸段)、南部花溪区域商圈、清镇市商圈打造以山地户外、主题乐园为主题的中高端酒店聚集区;乌当区、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打造以温泉康养度假、大健康、养老共享、生态体验为主题的中高端酒店聚集区;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打造以田园度假、阳明文化、红色文化为主题的中高端酒店聚集区。(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品牌引领,新建、改扩建一批中高端酒店。
围绕在建拟建大型房地产项目、城市商圈、城市综合体、旅游景区、特色小镇、户外运动基地、酒店公寓等,支持通过入股、引入管理等模式,加快中高端住宿业发展。加快引进丽思卡尔顿、宝格丽、四季、温德姆、喜达屋、凯悦等旗下中高端酒店品牌,安缦、悦榕庄、W酒店等度假酒店品牌,以及全季、假日、丽枫等中端酒店品牌落地贵阳布局运营。鼓励、引导贵阳本土中高端酒店集团开展品牌输出、管理输出,提升其经营品牌规模及效应。
充分挖掘和盘活现有老旧商业体存量资源、推动现有资源“有机更新”,通过政策引导、招商推介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对现有老旧酒店进行改扩建,提升酒店品质和服务功能,优化全市中高端住宿业空间布局。支持和鼓励国有平台公司、中大型房开企业等商业机构持有符合权属清晰、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卫生达标、物业规范、配套完善、技术标准等七大要求的非住宅存量用房,以栋或相对独立部分为单位,按要求对建筑内部空间适当调整装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改造成为酒店式写字楼、酒店公寓等中高端住宿业新兴业态,提高现有老旧商业体及其它存量资源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市消防支队,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突出特色,打造推出一批精品民宿。
积极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住宿新业态,挖掘城市街区、乡村生态、民俗文化、古村古镇等特色资源,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中五星级标准,建设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精品民宿酒店,围绕花果园、未来方舟等重要商圈,青岩古镇、十里画廊、天河潭、桃源河、乡愁贵州、蓬莱仙界、南山驿站、高坡、偏坡等重点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区建设精品民宿。(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做强实体,大力发展住宿业配套产业。
按照市委“一品一业、百业富贵”发展愿景,紧扣发展住宿业中高端制造产业链,瞄准酒店成本管控难点、行业发展“新风口”和产业盲区,超前布局助力中高端酒店良性运营的延伸产业圈,重点打造酒店智能系统研发、酒店用品及文创产品研发、“黔货进店”配送业等三基地,通过酒店各类空间营造新零售消费场景,推动实现住宿业助力“黔货出山”。(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体育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夯实基础,提升旅游接待承载功能。
按照“城乡统筹、远近结合、适度超前”的原则,建立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库,推进旅游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区(市、县)际城市骨干路网、旅游环线公路等规划建设,着力提升改造景区、中高端住宿业连接公路,打通断头路,解决旅游交通网络“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中高端住宿业周边区域综合开发,推动综合体、购物中心、商业步行街(区)等与中高端住宿产业区域协同发展,改建或新建一批智慧停车设施。加强完善中高端住宿业垃圾、环卫、污水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动中高端住宿业周边和内部环境提升改造,着力提升旅游综合环境品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提质增效,大力创新中高端住宿业经营模式。
推进住宿业与会展、文化、旅游、体育、农业、医疗、康养、教育培训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扩大服务消费,转变盈利模式,提升盈利能力,促进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集团化发展。探索和鼓励各大国际品牌酒店运用合资经营模式、特许经营加第三方管理模式。鼓励大型酒店产业活动单位成立独立法人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外资等参与国有中小型住宿业单位改革。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优质大型住宿业企业纳入全市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重点支持在主板、中小板、新三板上市或挂牌。(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强化运用,大力提升住宿业智能管理与服务水平。
充分利用贵阳市作为国家级大数据试验区的政策优势和产业优势,建设“中国住宿业大数据中心”,推动利用大数据完善酒店管理与服务,支持住宿业对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推广智能酒店建设,提升行业服务效率与服务水平,有效提升我市住宿业流量获取效率和运营效率,打造住宿业数据“贵阳高地”。充分利用大数据安全技术解决旅游住宿业信息安全隐患,加强信息技术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智慧型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构建酒店隐私保护体系,打造“安宿贵阳”。(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八)坚持高标,健全住宿业行业标准化体系。
大力实施国际酒店行业认证体系工作,深入实施《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贵阳市避暑度假精品酒店评定实施细则》等标准。推广《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引导住宿企业开展耗能管理和酒店经营指标细化管理,结合本地实际,树立融合共享发展、引入高新技术等理念,编制一系列符合现代住宿业发展趋势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引导企业以顾客满意度为导向,提升酒店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九)加强人才培养,构建住宿业人才培养保障体系。
坚持政府支持、市场主导,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自愿参与,着力推进与贵阳市中高端住宿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全面促进住宿业人才国际化、专业化、职业化、特色化发展,有效促进旅游业整体服务质量与国际旅游消费需求水平同步提高。以省、市院校为依托,力争引进1—2家国内外著名酒店管理学院开展联合办学,建设2—3个酒店人才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加强监管,大力开展住宿业市场秩序综合整治。
市场监管、公安、卫健、应急、文化旅游等部门依照《贵阳市住宿业管理办法》,围绕住宿业管理范围、管理权属,督促住宿企业以住宿设施安全、餐饮食品安全为重点,严格安全标准,完善安全设施,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地方标准和规范性管理文件,建立法规、标准、文件相衔接的制度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满足顾客需求为目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完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改善营商环境,激发住宿业市场主体活力。
积极争取国家、省各项惠企政策的支持,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配套措施,确保上级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对外商投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坚持从“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出发扩大对外开放,全面梳理并调整取消贵阳市中高端住宿业领域阻碍民间资本进入的“旋转门”“弹簧门”政策;打造诚信政府,加强贵阳市中高端住宿业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扶持奖励政策
(一)扶持奖励对象。
本意见中所指的中高端酒店特指在贵阳市辖区内投资新建、改扩建并运营1年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符合我国饭店星级评定制度评定的四星级、五星级饭店;或符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标准中五星级要求建设的精品民宿酒店;或经贵阳市避暑度假精品酒店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金兰级、银兰级“贵阳市避暑度假精品酒店”;或市级星评委员会、行业协会共同认定的国际知名品牌酒店。
(二)土地优惠政策。
1.凡符合条件,投资额在4亿元以上的中高端住宿业,支持申报省级重大项目,纳入省级重大项目管理范畴,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在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前提下,增强我市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将中高端住宿业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地方政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保障该类项目用地,依法予以供地。(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
2.对于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中高端住宿业项目,按照项目规划布局,探索“点状供地”;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合理利用已有绿地园林景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政策发展中高端住宿业。合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耕地、林地、绿地除外)建设租赁住房用于发展中高端住宿业,实现“产业连体、股份连心”。充分利用现有区块环境优势和存量资源,合理规划中高端住宿业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
4.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充分利用现有文化遗产、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大型农场等开展文化研学旅游活动及兴办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
(三)金融优惠政策。
1.新建的中高端住宿业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可采取挂牌方式供地,酒店项目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落实好《贵阳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支持银行面向符合政策条件的上限入统住宿业企业发放“免抵押、免担保、免费服务”的信用贷款,支持企业通过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应收账款、股权等作为质押物,从合作银行获得贷款,单笔贷款额原则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3.对上限入统中高端住宿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中高端住宿业企业,可享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政策规定给予财政贴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对上限入统中高端住宿业企业,可享受合作银行贷款两年期基准利率50%的贴息支持,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品牌扶持政策。
1.对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酒店和度假品牌酒店,建成并正式运营1年并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酒店,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一次性给予项目业主奖励共计600万元、2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对老旧酒店通过改造、提升达到五星级酒店、四星级酒店标准的,每评定达标1家,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一次性给予项目业主奖励共计200万元、1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新评定的五星级精品民宿酒店及金兰级、银兰级贵阳市避暑度假精品酒店,评定办法、奖励按照我市现有扶持奖励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人才培养政策。
鼓励酒店管理专业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到我市中高端住宿企业就业,对上述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与我市中高端住宿业企业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满两年的,第三年起每人分别给予2万元/年津贴奖励,最多奖励3年。(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六)其它扶持政策。
1.对当年新增上限入统的住宿企业,企业法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个体工商户转为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转为法人单位并上限入统的企业法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住宿企业累计营业额排名在前15名的,且营业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5%(含25%)以上的,年度一次性奖励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含25%)以上的其余住宿企业,年度一次性奖励5万元;住宿企业累计营业额排名在前15名的,且营业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5%(含15%)以上至25%(不含25%)以下的,年度一次性奖励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含15%)以上至25%(不含25%)以下的其余住宿企业,年度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纳入限上统计的在库企业统计人员,其统计报表全年报送率、及时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95%以上,积极配合工作的,每年补助3000元。(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2.对上限入统中高端住宿企业,企业实际发生的宣传促销费和技术改造费,纳入企业成本(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3.住宿业单位向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依法享受环境保护税减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依法承担相应处罚。住宿业单位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税务机关应当将住宿业单位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对。(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贵阳市中高端住宿业专题会,研究中高端住宿业发展、存量资源提升改造等事宜,统筹推动全市中高端住宿业科学有序发展。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做好辖区内中高端住宿业发展工作,制定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务求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上限入统。市文化和旅游局每年年初将住宿业营业额增速和上限入统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区(市、县)政府,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统计等部门联动,做好辖区内符合上限入统住宿业市场主体标准基本信息收集,按月度、季度对各区(市、县)住宿业情况进行督导,切实把握全市住宿业营业额增长及上限入统工作。对于城市范围内新建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大型房地产项目,要同步配套一个国际知名品牌酒店,并在项目所在地注册独立法人;对于市管企业现有住宿业资产原则上不得转为其它用途。(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行业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业管理、宣传营销、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作用。以行业协会为纽带,加大对限上住宿业单位的培育,扩大限上住宿业单位规模和住宿经济总量。利用大数据手段,跟踪分析住宿业市场运行情况,及时发布住宿业市场信息和行业发展报告,为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统计局)
(四)加强督办考核。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市督办督查局每年年初将中高端住宿业招商、新建、改扩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中高端住宿业发展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测评考核内容,相关结果作为各区(市、县)政府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市督办督查局,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强化督办考核。(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督办督查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完善配套细则。本实施意见出台后3个月之内,由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并印发本意见实施细则及贵阳市中高端住宿业投资建设指南,为在贵阳市投资建设中高端住宿业提供便利。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分解工作和有关程序操作细则,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中高端住宿业发展工作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附件:贵阳市中高端住宿业发展工作推进计划表(2020—2025年)略
2020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7日印发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