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安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编制办法
发布日期:2021-12-07 17:49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贵阳贵安人才"强省会"行动若干政策措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产业人才,是指属于《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目录》中企业所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条 每年定期编制发布《贵阳贵安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以下称需求目录),作为兑现企业引进人才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需求目录编制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发改、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科技、教育、文旅、商务、金融、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市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协同推进。
第二章 需求目录编制
第五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编制、修订和发布需求目录。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负责协调本地区、本行业用人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配合完成需求信息申报工作。
第六条 需求目录应明确重点产业人才的岗位类别、岗位名称、岗位要求、紧缺程度、薪酬范围等,并注明重点产业人才的行业单位有关信息。
第七条 编制发布程序
(一)前期准备。每年第四季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完成需求信息申报宣传发动、需求目录范围确定、调查问卷设计、调查摸底等工作。
(二)编制需求目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重点产业人才产业分布、供需数量、专业构成等情况,编制形成初稿后,会同各级各部门对初稿进行讨论研究,形成需求目录送审稿。
(三)审定发布。需求目录送审稿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于下一年度第一季度通过媒体对外发布。
第八条 需求目录原则上每年编制1次,执行期间一般不予调整。如遇重大工程项目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公布之日起执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并依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改或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