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服务>便民利企服务>就业服务>常见问题
发布日期:2024-02-05 15:3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