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积金通字〔2021〕21号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推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无纸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5 15:52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业务办理电子化水平,提升业务办理便利度,深化无纸化办公,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部分业务办理纸质资料和表格。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以下业务时不再填写相关纸质资料和表格,转为现场填写电子表格。
(一)提取类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授权书》;
2.租房提取:《无房声明书》;
3.委托提取(通过微信渠道授权的):《授权委托书》;
4.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申请表》、《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偿还商业贷款协议书》。
(二)贷款类
1.贷后信息变更(包括贵阳市公积金还款账号变更、还款方式变更、新增共同还款人变更、贷款展缩期等):《贷款信息变更表》;
2.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申请表》。
二、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柜面办理住房公积金全部业务事项,均采用手写板电子签字方式对现场办结的业务进行确认。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021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