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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补助标准是?

发布日期:2025-11-13 11:35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答:各地应按照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总体要求,根据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能力等级合理确定集中照护服务标准和补助标准。原则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不得超过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护理费标准的总额。具体补助标准为:经济困难完全失能、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标准不得超过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护理费标准的总额;经济困难中度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标准不得超过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和半护理照料护理费标准的总额;经济困难能力完好、轻度失能高龄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标准不得超过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和全自理照料护理费标准的总额。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的补助标准,按照明确的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并相应扣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获得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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