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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14 14:2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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