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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08 14:19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1.灵活就业人员可参照本行政区域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也可根据自身需要灵活提取。灵活提取的,无提取次数限制,提取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不少于一百元。
2.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须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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