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存在伤残等级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给该职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对因工作原因导致劳动能力永久性减损的职工提供基本的经济保障。
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定存在伤残等级(劳动功能障碍)。
线下办理地点:各级政务大厅或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网申地址:贵州省政府服务网
申请材料:
1.《贵州省工伤待遇申请表》;
2.工伤职工社保卡金融账户或银行卡复印件;
3.非工伤职工本人申请的,提供《贵州省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伤残等级对应的月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