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服务>主题融合服务>社会保障>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相关服务>相关信息
发布日期:2025-08-14 13:5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与其需要共济的配偶、父母或子女都是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二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