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2019年1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 5月2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家、省的《意见》均明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同时,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国家、省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推进我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出台本《实施意见》。
二、 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4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总体要求”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决策部署,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原则,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在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二、主要任务。包括(一)统一抽查工作平台。要求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统一使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抽查检查和实施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二)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要求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类别、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三)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要求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建立与抽查事项和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四)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求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建立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分类标注,明确对应抽查事项,提高抽查专业性,并根据人员最新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三、组织实施。包括(一)制定年度抽查计划。要求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主管部门抽查要求,以及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合理制定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明确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时限等内容,于每年3月底前自行录入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开。(二)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具体包括对象抽取、人员匹配和检查方式等内容阐述。(三)加强抽查结果公示和后续监管衔接。要求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履行审批程序并将抽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统一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四)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明确对投诉举报、转交办和大数据监测等获知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应立即实施检查、处置,不进行双随机抽查。
四、组织保障。明确建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对强化部门协同推进、严格责任落实,加强宣传培训等内容进行阐述。目前,确定成员单位16家。下一步将根据单位职能职责的转变和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文件原文:筑府办函〔2019〕86号《贵阳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