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2019年,省应急厅印发《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黔应急函〔2019〕163号),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组织修编各自然灾害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由贵阳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贵阳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筑府办发〔2020〕11号)的编制修订工作。
二、目的和依据
(一)目的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灾工作机制,规范救灾行为,强化综合应对,最大程度降低灾害风险,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贵州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贵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主要内容
(一)修编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贵阳市机构改革实际情况,2020年主要针对2013年印发的《贵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主要做了以下改动:
一是指挥机构调整。将原来的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改为市减灾委员会,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下设10个工作组改为市减灾委员会下设减灾委办公室在市应急局。
二是成员单位调整。增加了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大数据局、市金融办、市林业局、市医保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并将原来的市应急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交通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文广局分别改为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行政综合执法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是预警级别调整。由原来的预警级别重、特大(一级),较大(二级),一般(三级)改为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响应标准分别作出调整。
四是分级响应级别调整。由原来的响应级别重、特大(Ⅰ级),较大(二级),一般(三级)改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响应措施作了相应调整。
五是新增附则章节。增加预案演练、预案管理等内容。
(二)重点编制内容
围绕组织机构、事件分级标准、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处置与救援、应急保障等重点环节,编制修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预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信息报送和发布、应急保障措施等重要内容。
文件原文:筑府办发〔2020〕1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