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是展示城市国际化营商环境、树立对外开放形象的重要窗口。目前,国家已出台公共场所英文、日文、韩文、俄文译写标准,提供了相关领域的常用服务信息规范译文。部分省市按照国家标准,开展了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规范工作。2020年3月北京市公布了《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2020年7月海南省公布了《海南省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长期以来,我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存在拼写错误、错译、不符合外语表达习惯和国际惯例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对外开放形象和国际化城市建设。为深入贯彻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国际化营商环境、树立良好对外开放形象,结合贵阳市实际,制定《贵阳市关于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二、依据
参照《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相关国家标准及《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等文件,并根据市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精神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
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导,以营造国际语言和营商环境为目标,以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为抓手,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我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规范工作,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明确了4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标准引领;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三是坚持重点突出;四是坚持长效管理。
(三)工作目标
明确了工作目标:规范我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设置和使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我市国际化语言环境,为外籍人士营造便利的工作生活氛围,优化我市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指导意见》明确了11项工作要求:一是市外事办负责统筹全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工作,并负责做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有关工作;二是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规范管理工作;三是交通、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林业、公安、应急管理、体育、商务、会展、金融、邮政、通信管理等部门要会同市外事办做好本领域、本行业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规范管理工作;四是公共场所设置外语标识,应当遵循“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五是外语标识要符合合法性、规范性、服务性和文明性的要求;六是明确公共场所标示名称、提供信息的有关要求以及需要同时设置、使用外语标识的各类场所;七是指出现阶段我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主要采用英文标识,结合我市对外开放工作重点方向,鼓励旅游景区设置除中英文对照之外的其他语种;八是各地各部门在举办涉外活动时,如需设置外语标识,译文需报市外事办审核;九是市外事办根据需要聘请外语专家顾问团,为开展有关工作提供咨询、指导等专业意见;十是市外事办要加大对国家标准的培训推广,积极开展纠错活动,营造规范使用外语标识的良好社会氛围;十一是社会公众可反馈不符合外语标识规范的行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保障措施
从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经费保障、加强宣传动员、加强人才培养、加强长效管理五个方面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文件原文:筑府办函〔2020〕8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