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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3-01-01 18:08:34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一、《意见》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强省会”行动,全面提升保险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发挥保险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保险业加快发展提供重要政策支撑。为促进我市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出台贵阳市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二、《意见》政策依据有哪些?

主要依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7号)、贵州省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险资入黔“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2〕10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

三、《意见》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分为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正文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具体包含3条内容,对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进行了简要概述。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具体包括8条内容。

第一条提出要完善保险机构体系。加大各类保险机构招引力度,积极吸引各类保险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条主要针对的是提升农业保险服务水平,按照“扩面、增品、提标”要求,探索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

第三条明确提出强化科技保险支持。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院所、其他科研机构投保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研发保险、科技产品责任保险、知识产权融资担保保险、科技人员健康和意外保险等业务,分散、化解科技创新创业风险。

第四条针对商业健康保险提出保险支持。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

第五条提出对商业养老保险创新发展。按照国家和省的安排部署,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鼓励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提供差异化、个性化、投保简便、交费和领取灵活的养老保障。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

第六条主要强调对责任保险加强发展。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重点推进环境安全、食药安全、医疗安全、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建筑质量等领域责任保险发展。

第七条针对的是巨灾保险。提出要探索开展巨灾保险,探索开展暴雨、洪涝、干旱、滑坡、泥石流以及森林火灾等有效保险模式,支持保险机构在重特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领域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增强抵御重特大灾害事故风险能力。

第八条提出了持续推进“险资入筑”。市直相关部门积极向保险机构推荐优质投资项目,充分挖掘项目融资需求,多渠道遴选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保险资金投资条件的项目,建立“险资入筑”项目储备库。

第三部分为组织保障,具体包括3条内容。

第一条对组织领导方面提出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和沟通协调,统筹推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第二条对各地、各相关部门提出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业保险、科技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第三条主要提出要加大保险宣传引导力度,联合保险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开展形式多样的保险知识普及活动,增强全民正确的保险意识。

附件内容主要是建立贵阳市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推动该《意见》的实施,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金融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主要职责是不定期组织对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进行调度和研究,推进保险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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