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贵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
发布日期:2024-01-04 17:51:35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一、修订背景
近三年来,新冠疫情对全市人民的身体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了许多短板和不足。同时,全市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职责调整,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及时修订卫生应急预案。市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规定,总结近年来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结合实际情况,对2013年制定的《贵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依法进行了征求意见、文稿审核等法定程序。
二、修订内容
较2013年市政府印发的《贵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主要作了以下修改:
(一)在“编制目的”中增加了“建立健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全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
(二)在“编制依据”中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阳贵安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在“适用范围”中将较大传染病疫情中较大修订为“重大”,较大食物中毒中较大修订为“重大”。
(四)在“市级层面指挥机构”中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
(五)对部分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修改。市卫生健康局增加“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信息资料(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建议;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培训与演练;检查和督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市委宣传部在做好宣传报道后增加“危机心理干预和预防知识普及”;市公安局增加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社会防控管理,与疾控、市大数据联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市生态环境局增加“在职业中毒事故现场处置过程中,组织专家协助和指导抢险队伍开展预防和减少有毒物污染环境的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修订职责“负责对畜禽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及疫情处置技术指导工作,做好畜禽等动物疫病的防治技术指导工作;开展畜禽等动物人畜共患传染病和动物疫源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指导动物疫点、疫市的消毒,捕杀畜禽并作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受威胁市域畜禽等动物,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传播;加强与卫生等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畜禽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疫情信息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在农村采取防控措施,开展农民健康教育,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市商务局增加“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配合有关部门维护物价稳定”;增加“市委网信办:负责舆情监测并正确引导舆论,做好网络舆情事件调查处置”;增加“市医保局:为参保者的疾病风险及时提供医疗保障,增进劳动者的健康,提高劳动者的身体素质”;增加“市应急管理局:事故发生后,按照相关规定参与较大及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增加“市外事办:负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涉外事务,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向相关国际组织及有关国家通报情况、接待国际组织考察、争取国际援助等工作”;增加“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业产品生产环节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等工作;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调查、控制等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必要生活物资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增加“筑城海关:负责组织做好口岸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工作,及时收集和提供国外传染病疫情信息”;增加“贵阳龙洞堡机场:负责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乘坐飞机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涉疫物品及环境消毒消杀,防止传染病疫情通过航空运输环节传播;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及防治物品和器械等物资的航空运送”;增加“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通信保障”。增加武警贵阳支队“负责全市武警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控工作,必要时组织武警部队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疫病区现场的控制工作”。
(六)增加专家咨询委员会“市指挥部组建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由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海关、生态环境、动物防疫、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多单位、多行业专家组成的专家库”。
(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健全统一的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执法监督行为,承担与职责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八)在善后处置中增加“做好相关人群的心理疏导,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九)完善应急快速小分队建设中明确“全市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建设1支以上负责紧急医学救援、突发传染病防控或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的卫生应急快速小分队”。
(十)在应急保障中增加“科普宣教”。
(十一)增加了“附件”《贵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流程图》。
三、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八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事件分级。
(二)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市级层面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区(县、市)级层面指挥机构、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责进行了明确。
(三)监测、评估、预警与报告。包括监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对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作了具体要求。
(四)应急响应。包括先期处置、扩大响应、响应终止、信息发布。
(五)后期处置。包括总结评估、抚恤与补助、征用及劳务补偿。
(六)应急准备。包括专业防控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建设、财力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应急装备建设、应急技术准备、信息通讯技术保障、应急培训与演练、健康宣传与教育、法律保障与监督检查。
(七)预案管理。包括预案体系与衔接、预案评估与修订。第八部分为“附则”,包括预案解释、预案实施。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预案》定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工作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预案》作为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规范要求,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的全局性制度安排,是指导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的工作规范。
(二)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贵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以《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为准。
(三)关于组织指挥体系。《预案》对市级层面指挥机构、县级层面指挥机构、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职责职能进行了分类明确。
(四)关于增加附件部分。本次修订为了进一步确保《预案》更具体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原《贵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流程图》不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