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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贵阳贵安气象灾害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试行)》

发布日期:2024-10-22 16:54:31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受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天气及其带来的山洪、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以人们能够感受的频次和强度频繁发生,诸如2021.7.20河南郑州特大暴雨、2023年7.29-8.1京津冀极端暴雨、2023.9.8珠三角极端暴雨。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自然灾害与安全生产耦合事故时有发生,诸如“2021.5.22”甘肃白银景泰黄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赛事件、“2023.8.21”四川金阳山洪泥石流事件等。

2024年3月,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暴雨洪涝临灾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汛办〔2024〕5号),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完善预警“叫应”机制,强化风险安全管控,全面加强暴雨洪涝临灾应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8月,贵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贵州省汛期灾害预警叫应“211”工作机制(试行)》(黔汛旱发〔2024〕21号),提出建立“两叫应”(预报叫应和临灾叫应)“一反馈”(跟踪反馈制度)“一清单”(部门单位职责清单)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相关文件要求,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2016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强降雨等气象灾害应急预警工作的通知》基础上,结合贵阳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组织编制了《工作机制》。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暴雨洪涝临灾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汛办〔2024〕5号)《贵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贵州省汛期灾害预警叫应“211”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黔汛旱发〔2024〕21号)《贵州省气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气象部门强降水天气“三个叫应”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黔气发〔2023〕35号)。

三、主要内容

《工作机制》由总体要求、工作机制、保障措施及附件四个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提升贵阳市灾害性天气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和科学防控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机制。一是通过常态会商、临灾会商、联合值守、灾后复盘完善气象灾害联合会商研判机制。二是通过优化气象预警应急响应联动、递进式优化气象信息服务针对性、规范强降雨临灾预警叫应工作、强化高级别气象预警防范应对措施等手段健全以气象预警信息为先导的部门联动机制。三是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机制。结合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成果,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压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四是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统一发布与广泛传播机制。建立完善分行业、分灾种的气象灾害致灾阈值矩阵和指标体系,动态更新应急责任人清单,落实各类新闻媒体、人员密集场所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和预警信号责任。五是完善数字赋能城市运行管理机制。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全链条的数字化水平,发挥城运中心领导驾驶舱功效,提高气象灾害智慧防御的能力。

(三)保障措施。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联动协作、强化支撑保障3方面保障措施。

(四)附件。对贵阳市汛期强降雨临灾预警叫应的叫应标准、实施主体、叫应对象、叫应方式及反馈时限进行了明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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