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阳市城市常规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筑府办函〔2025〕63号)(以下简称《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办法》旨在建立健全公交企业服务质量、绩效评价和考核激励机制,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为切实做好《绩效考核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绩效考核办法》制定的背景依据
依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国务院令第793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财建〔2016〕34号)、《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23〕25号)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公交企业服务质量、绩效评价和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绩效考核办法》。
二、《绩效考核办法》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乘客体验为导向,将乘客乘车体验和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促进公交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二)客观公正。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及标准,公平考核、公正评价,考核结果公开透明。
(三)双向激励。考核结果以“正向+逆向”方式与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资金挂钩,促进公交企业提质增效。
三、《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符合《贵阳市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管理办法》适用范围的公交企业。
四、《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内容
运营服务质量绩效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乘客满意度测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乘客满意度测评由市交委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年终考核由市交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区(市、县、开发区)等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一)日常考核。日常考核每年开展2次,考核时间不固定,2次考核间隔不少于4个月。市交委以抽查方式检查车辆运营情况、重点场站管理、企业运营管理等内容,并评定日常考核结果。日常考核使用“贵阳市公交运营服务日常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
(二)乘客满意度测评。乘客满意度测评每年1次,采取网络投票、热线电话、现场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测评人数不少于市区人口的万分之三。乘客满意度调查使用“贵阳市公交乘客满意度调查表”进行调查。
(三)年终考核。年终考核于次年一季度实施。公交企业于次年1月底前向市交委提交年度考核自查报告,报告包括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乘客满意度情况、落实社会责任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内容。市交委于次年2月中旬就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组织考核成员单位审核确认,并对照贵阳市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年度运营实施方案、目标责任书、企业安全服务管理标准,采取检查公交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和查阅相关台账等方式,对各项考核指标的计算过程、基础数据等进行实地查验。年终考核评分使用“贵阳市公交运营服务年终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
(四)运营服务质量绩效考核成绩。运营服务质量绩效考核成绩根据日常考核成绩、年终考核成绩和乘客满意度测评成绩,分别按照30%、35%和35%的权重进行加总计算。具体公式为:运营服务质量绩效考核成绩=日常考核成绩×30%+年终考核成绩×35%+乘客满意度测评成绩×35%。
运营服务质量绩效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考核等次,并对照对考核等次,给予公交企业奖励或扣减一定量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