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贵阳贵安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筑府办发〔2026〕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办法》?
为助力贵阳贵安市场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市场经营主体五帮“助融资”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免服务费”的信用贷款,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按照《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文件有关精神,在《贵阳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筑府办发〔2022〕8号)基础上,结合贵阳贵安实际,出台本《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办法》共七章三十条,对资金设立和管理、申报对象和范围、贷款管理、补偿与核销、监督与考核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涉及的重点内容如下:
1、资金池规模有多大:资金池资金总规模10亿元,首期到位资金规模3.15亿元。按年度由市、区共同筹措,贵安新区以实际参与时间为限,参照区(县、市、开发区)确定出资额度和风险补偿比例。
2、《办法》支持的贷款类型有哪些:资金池支持企业获得“免抵押、免担保、免服务费”的贷款,也支持企业通过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人身权以外的知识产权以及以应收账款、股权等作为质押物,从合作银行获得的贷款。
3、《办法》支持的对象有哪些: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须具备还款能力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办法》支持的贷款有哪些条件: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产品研发等所需流动资金或银行监管机构认可的贷款用途;贷款期限原则不超过1年,单笔贷款额原则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同期LPR的1.5倍。在合作银行和受托管理机构共同认可且不突破风险分担上限的前提下,可采取无还本续贷、借新还旧、展期及延期方式继续支持企业。
5、资金池对银行的风险分担比例有多少:合作银行以资金池为增信要素开发的信贷产品,资金池与合作银行原则上各按50%的比例对贷款本金损失进行风险分担补偿;其余合作信用贷款发生损失,资金池对贷款本金损失的风险分担比例为30%。资金池对合作银行承担风险补偿上限为当期合作资金规模,承担有限责任。
6、资金池资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资金池本金仅限用于贷款风险补偿,利息可用于支付受托管理机构的管理费、支付资金池运营成本支出及审计费用支出、适时开展财政贴息等创新业务。
三、《办法》从什么时间执行?
《办法》自2026年6月30日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贵阳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筑府办发〔2022〕8号)同时废止,存量业务按照原办法执行。具体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由贵阳市委金融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