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贵阳,天更蓝水更绿
发布日期:2020-06-05 12:03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6月4日,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夕,贵阳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年贵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其中,《公报》显示,2019年贵阳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提升。
2019年,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58天,其中优214天,良144天,轻度污染7天,未出现中度污染及劣于中度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8位,在省会城市中位列第4位,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贵阳市进一步优化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全市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及取消工作,涉及新增、调整、取消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33个。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6个地表水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贵阳市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时段均值为56.1分贝,道路交通噪声昼间时段加权平均值为69.8分贝,达到国家考核标准。全市环境中陆地伽马辐射剂量率、空气中氡浓度及水体、土壤、生物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处于正常水平,区域内电磁环境状况满足控制限值要求,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去年,贵阳市共发生一般性环境突发事件5起,均第一时间成功处理处置,全市范围内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公报》中明确指出,2019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也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攻坚之年。贵阳市不断提升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为抓手,多措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
贵阳市作为全省“火车头、发动机”,始终坚持“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持续开展各类生态环境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严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筑牢贵阳生态优势,助推高质量经济发展。
贵阳市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建立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等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用评价等制度。坚持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政策,倒逼淘汰落后产能和产业布局调整,初步建立生态环境“一本账”,环境管理“一张图”,污染监督“一张网”体系。
同时,贵阳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严格执行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制度,持续加大重点污染源、工业聚集区、畜禽养殖业、小散企业、建设项目等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多密度、多层次日常检查。2019年,以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5万余人次,检查企业7400余家次,立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19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99份,处罚金额1919余万元。
在经济增长速度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的同时,贵阳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先后荣获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首批生态文明建设典范城市等荣誉称号;截至目前,乌当区、观山湖区、花溪区先后荣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