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简称“《意见》”)指出:各地要把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础制度、支持政策、组织实施等四方面内容,对各地推进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支持。
贵阳市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多次征求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起草了《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保障对象和标准、基本要求、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等内容,将为贵阳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制度保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