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贵安新区林长制办公室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3 10:35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市、县)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局:
为推动形成贵阳市贵安新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利用的工作合力,贵阳市贵安新区林长制办公室、贵阳市公安局在充分协商基础上,结合实际,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贵阳贵安林长办联系人:李梦媛 15599112243
市公安局联系人:李国炼 13885069665
贵阳市贵安新区林长制办公室 贵阳市公安局
2022年6月13日
贵阳市贵安新区林长制办公室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精神,以及贵阳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全面实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优势,坚持生态立市,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让绿水青山成为贵州人民的“幸福不动产”“绿色提款机”。通过“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建立,形成生态领域执法监管的强大合力,将更有利于协调调动公安、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力量,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质量,有效维护生态安全。结合贵阳市贵安新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协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贵阳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通过全面实施“林长+警长”协作机制,探索“生态警务驿站”模式,定期对重点林区管理工作展开检查,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工作合力,实现协作办案,高效率执法,严厉打击涉林资源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不断推进贵阳贵安森林资源保护总体目标的实现。
二、协作方式
联合成立贵阳市贵安新区林长制办公室、贵阳市公安局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设立“林长+警长”联络站,并实行“双挂牌”,建立定点联络机制,固定专人参与各类涉林案件办理,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快处、快查、快办”联合执法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加强执法监督,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依法查处破坏林草生态资源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依法保护林草生态资源,畅通部门间协作渠道,及时解决依法治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协作内容
(一)联防联控机制。制定“林长+警长”固定联络机制,制定林业部门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查处配合机制,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日常巡护、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值班值守等制度,组织开展涉林安全隐患排查,针对重点区域、重大案件、重大灾害隐患地展开重点排查,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提醒,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线索和预警性信息,形成预防为主、打击为辅的联防联控机制。整合护林员队伍,拓宽涉林案件信息和证据收集渠道,让护林员充当公安机关、林业部门打击涉林违法行为的“眼睛”,形成体系化打击。
(二)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公安机关与林业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适时开展专项行动,林业部门及时提供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所需的技术支撑,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重特大案件或疑难复杂案件,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可以联合成立专案组,协同督办案件。针对执法中无法实现异地恢复补偿的,建立督促破坏森林资源恢复机制,通过建立生态修复基地、生态效益补偿库等方式来实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三)案件移送机制。制定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案件,按照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林业部门在案件移送中应报送及时、资料完善,做好前期勘验,保留好原始证据,提供技术支撑。设立重大案件督办机制,依法依规加快涉林违法案件办理进程。
(四)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林业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渠道,林业部门与公安机关要加强工作对接,确保办案依据及待办数据保持一致,同时及时通报易发生涉林违法犯罪的相关信息、违法犯罪线索,加强信息研判、情报会商工作,确保信息高效共享。
(五)提前介入机制。针对当前较多的建设项目违法使用林地案件,建立提前介入机制,林业部门与公安机关参与前期跟进,规范建设单位合理合法使用林地流程。对建设项目违法使用林地,林业部门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防微杜渐,以打开路,形成打击优势。
(六)生态警务模式。根据辖区森林资源网格划分,选择乡镇、社区街道、国有林场办公区域或村部等为落脚点,建立集森林生态案事件报警求助、涉林纠纷矛盾调处、生态基础信息采集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警务驿站”。探索建立“一林一警”模式,夯实基层执法力量。
(七)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于违法案件主体的处罚行为,鼓励引导通过赎买生态修复、生态效益补偿的形式,灵活解决生态补偿问题,多形式并举最大限度地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市级“林长+警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林业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督办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依法治林重要工作,解决依法治林等重大问题。建立市“林长+警长”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村(社区)“林长+警长”体系,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执法监督,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依法查处破坏林草生态资源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依法保护林草生态资源,畅通部门间协作渠道,及时解决依法治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联合案件办理。建立林业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固定办案模式,将案件移送机制流程化,避免信息断层,形成专家固定团队,提供办案专业化力量。
(三)协助林长依法治林。各级公安机关、林长办联合成立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协助对应林长调研、督查、履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经常性、多样化的交流沟通机制,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围绕林草生态资源管理重点难点开展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
(四)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涉林生态资源案件核实查处工作,畅通涉林生态资源违法犯罪举报投诉渠道,并依法解决相关问题。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破坏生态资源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执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组织建立健全贵阳贵安治安防控网络,熟悉责任林区林情、民情及重点目标性质、方位,依法化解涉林矛盾纠纷,排查林区治安隐患,依法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协同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附件:
贵阳市贵安新区“林长+警长”协作机制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贵阳市贵安新区林长制办公室 贵阳市公安局
2022年6月13日
附件
贵阳市贵安新区“林长+警长”协作机制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贵阳市贵安新区林长制办公室、贵阳市公安局联合成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相关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问题,推进相关工作落地落实。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国庆 贵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向 春 贵阳市林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孙韩秋 贵阳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队长
颜 伟 贵阳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
成 员:王 军 贵阳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侦查科科长
何 健 贵阳市天保公益林中心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贵阳市贵安新区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协作工作相关事宜。
贵阳市贵安新区林长制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