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和居住证管理类
发布日期:2021-06-28 10:2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1.新生婴儿跨年度入户不再需要出具在父母另一方未入户的证明。
2.申请办理迁入本市户口人员,凡申请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信息能在全国人口信息查询系统网上进行核实的,不再需要回原籍开具户籍证明。
3.除变更出生年月、民族成分、性别等户口登记项目需派出所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分管所领导、分局、市局、省厅审批外,其他户籍业务均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核实后当场办结。
4.预约上门审批服务:对企业、高校或其他需成批迁入本市户口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提供预约上门审批服务。
5.特定人群户籍业务预约上门服务: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长期卧床病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公民办理户口、二代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可提供预约登记、上门拍照、送证等特殊服务。
6.居民身份证受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县级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当日领证。
7.因公、私前往边境地区、需办理《边境通行证》的公民,可在金阳政务大厅当场办理。
8.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未成年子女、未婚子女均可。
9. 居住证办理:已在社区警务平台登记满半年的,直接受理;未在社区警务平台登记满半年的,根据群众提供的居住地住址或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核实后办理。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居委会、就读学校出具的居住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对于企业集体用工、急需用证的高考学生等,酌情开设居住证“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办理、优先上传、优先制证服务。
上一篇:出境入境管理类 |
下一篇: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