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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印发《花溪区人才引进及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5-09-17 07:53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近日,《花溪区人才引进及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由1个主体政策文件和8个具体实施细则组成,全面优化升级了花溪区人才“引、育、用、留”全过程各环节工作流程和标准,用以规范指导全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引进和服务管理人才,涵盖“卡、钱、户、房、岗”五个方面具体政策。

服务与管理

(一)评选区委联系专家。每3年面向全区各领域优秀人才开展一次区委联系专家评选,评选一批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实绩突出,在全区同行业中具有较高声誉和较大影响的专家人才,每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1.2万元补贴,连续发放3年。

(二)开展优秀人才评价。每年开展一次各领域优秀人才评价,对遵纪守法、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成绩卓著,为花溪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优秀人才或团队一次性发放5000元—2万元补贴。

(三)深化人才联系服务。县级及以上领导通过个别会见、集中座谈、节日慰问、组织活动、电话访谈、登门拜访等形式,定期联系服务专家人才,持续营造敬才爱才的浓厚氛围。

(四)支持申报人才绿卡。帮助各类人才积极申报省级优才卡、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根据《贵阳贵安筑才卡分类认定办法》,做好高层次人才、产业人才、青年人才筑才卡的申报推荐,落实住房、医疗等政策服务。

(五)提供人才落户便利。对来花溪就业、创业、生活的各类人才,提供7×24小时落户服务,不受任何条件限制,即来即办。对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技能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首次落户花溪,稳定工作一年后,一次性给予1000元落户补贴。

(六)完善人才住房保障。持续优化人才住房供给渠道,做好人才公寓及人才保租房租房补贴、免费入住“筑梦驿站”、支持人才购房等住房政策的兑现。

(七)鼓励人才自主提升。区属事业单位和区管国有企业一线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提升学历学位,并取得相关证书的,享受最高90%的学费补助。对在花溪就业创业的人才自主提升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或取得新业绩的,及时做好筑才卡类别的提升认定申报工作,并落实相应服务。

(八)落实人才动态管理。完善各领域专家人才信息库,定期收集、更新各领域人才流动、培养、使用等情况,对专家人才实行动态管理。

补贴发放

(一)发放住房和生活补贴。近一年内全职引进或工作关系转入花溪区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层次人员、硕士研究生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申报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区属事业单位自主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申报人才生活补贴。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原则,每年发放0.6万元—4.2万元补贴,连续发放5年。

(二)发放基层一线补贴。花溪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在乡镇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申报基层一线补贴,每月发放500元—1000元补贴。

(三)兑现引才薪酬补贴。对辖区重点产业企业全职引进到紧缺急需岗位并落户贵阳贵安的技术(技能)人才,2年内按正高职称(首席技师、特级技师)3000元/人·月、博士(高级技师)2000元/人·月、硕士(副高职称、技师)1000元/人·月、本科(高级工)5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引才企业薪酬补贴。

(四)兑现柔性引才补贴。对辖区重点产业企业柔性引进人才,在技术研发、课题攻关、项目合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按所付薪酬的30%给予引才企业补贴。

(五)支持企业猎头引才。对辖区重点产业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引进相当于F类以上筑才卡认定条件的人才,按猎头费用的50%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的猎头引才补贴。

(六)兑现人才生活津贴。对辖区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3年内取得D类以上筑才卡的人才,按照D类800元/月、C类2000元/月、B类4000元/月、A类10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津贴,连续发放3年。筑才卡类别提升的,按提升后标准发放1年。

(七)兑现人才安家费。对辖区引进到重点产业企业紧缺急需岗位并落户贵阳贵安的技术(技能)人才,按照正高职称(首席技师、特级技师)6万元、博士(高级技师)4.8万元、硕士(副高职称、技师)2.4万元、本科(高级工)1.2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

(八)鼓励“人才飞地”引才。对花溪企业在市外设立的研发基地、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人才飞地”引进的人才,可不受社保缴纳地限制享受相关人才政策。

(九)支持人才创业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对人才自主创办的个体和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分别可提供最高不超过30万元和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50%的政策贴息支持。

(十)搭建创业创新舞台。定期举办“创引花溪”创业创新大赛,征集创新创业项目,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对获奖项目兑现3000元—1万元奖励,择优推荐参加省、市大赛,优先落户花溪区创新科技园。

《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与省、市、区现行政策有交叉重复的,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来源: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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