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全流程”促进建筑垃圾规范处置
发布日期:2024-09-05 11:3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一是抓前端备案。规范施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运输单位等主体,明确产生、运输和处置建筑垃圾义务和责任,规范装饰、装修垃圾排放,实行排放许可,按规办理建筑垃圾备案及处置核准手续。今年以来,办理工程类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31个,零星装修登记27个,建筑垃圾核准112个。
二是强中端管控。建成投用建筑垃圾临时转运调配场、弃土场、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所等中转、终端场所,专人负责管理,配备铲车、运输车辆冲洗设备等,规范台账记录,综合监管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环节,做到去向清、情况明,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今年以来,建成投用项目可消纳建筑垃圾约5.66万方。
三是严末端执法。综合执法、交通、交警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建筑垃圾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加强源头管控,发现问题立即核查,约谈整改,跟踪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不过夜。截至目前,查处建筑垃圾领域违法行为8起,处罚金额3.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