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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7 11:42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激发

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

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函〔2023〕7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快速增长,结构不断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0〕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供需两端发力,不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以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为目标,不断完善文化和旅游消费体制机制、健全政策保障体系、优化消费环境、丰富产品供给、提升服务水平,扩大我市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整体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水平。2023—2025年,旅游总人数、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分别达10%、12%以上,到2025年,力争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超过6%,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

二、主要任务

(一)丰富产品供给,激发文旅消费潜力。立足阳明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民族文化、时尚文化五张文化名片,创作一批体现贵州文化精神的精品力作,依托贵阳大剧院、阳明文化园、孔学堂等文化场所开展驻场演出。开发脱口秀、沉浸式演出等新兴业态,培育打造“演艺+旅游+商业”融合商圈,完善夜间文化旅游演艺和娱乐产品体系。推进文化艺术场馆建设,高标准扶持一批艺术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艺术场馆的打造升级。进一步优化全市住宿业产业和品牌结构,增强中高端住宿消费力和贡献力,持续推进贵阳避暑度假精品酒店、品质酒店的评定,支持、鼓励云岩区、南明区打造精品城市民宿。围绕贵银、苗绣打造具有地域特色、高品质的旅游商品品牌。持续推进“一圈两场三改”建设,加快健全“15分钟公共服务圈”,开展重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工程,依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基层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阵地,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供给网点。保障新建居民小区合理配置文化服务设施。“十四五”期间,力争全市舞台艺术精品累计达6台、艺术精品力作累计达25件,推出城市歌曲精品累计达4至6首。到2025年,全市中高端酒店累计达100家,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累计达350家,文化娱乐场所达到600家,人均剧场数及座位数有效提高,旅游购物场所示范点20处。(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二)加强品牌建设,丰富文旅消费场景。支持省级文化示范园(基地)、文旅融合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园区企业集聚效应。大力培育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打造文旅消费新场景。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加速向文体商旅综合体转型升级,助力打造集文化、旅游、购物、休闲、娱乐、餐饮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高品位综合性步行街,促进文体商旅深度融合发展。到2025年,力争省文旅融合示范项目达到5个,省级以上文化示范园区达到30家,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达到2个以上,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达到6个,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达到1个,省级旅游休闲街区达到6个,中高端购物场所达到55个。(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三)强化科技赋能,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现代技术相互融合,发展基于5G、AR、VR、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坚持文旅融合,深度挖掘阳明文化,开发修身讲堂、传统礼仪等沉浸式体验活动,充分用活红色资源,加快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大力发展体现地方特色的音乐、动漫、游戏、演艺等文化产业。深化农旅融合,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深入挖掘、传承提升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打造花溪溪南十锦、开阳十里画廊等乡村旅游示范带,建设乡村度假综合体。推进体旅融合,以贵阳马拉松赛、山地英雄会汽车越野场地赛等活动为契机,不断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到2025年,争取建设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1个、建成文旅融合项目2个,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达到100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达到6个。(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体育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四)完善基础配套,推动旅游景区提质。聚焦“特意性”资源,实施青岩古镇景区提升行动,联动青岩、黔陶、高坡等资源,加快打造“大青岩”旅游景区。推进阳明文化园、云漫湖等旅游景区提质升级。持续开展花溪十里河滩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动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鼓励景区合理调整布局,优化游览线路和方式,扩展游览空间。加快推动智慧景区建设,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最高日接待游客人数规模。到2025年,力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达到3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达到20个、4A级旅游景区达到24个,国有5A级以上景区实行门票预约,智慧景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五)顺应消费需求,繁荣夜间假日经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集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博场馆、文娱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重点围绕太平路、梵华里、十字街、时光贵州、多彩贵州街等打造商贸特色步行街,形成区域性中高端文旅消费聚集地。推进多彩贵州艺术中心等文化演艺场馆建设,增强贵阳夜间文化艺术氛围营造。建设夜间生活服务圈,增加24小时便利店、夜间美食城、24小时书店、夜间健身房等布局;依托青云市集、梵华里等特色街区,打造高标准的特色美食街区。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开展夜游活动、提供夜游服务、创新夜游产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和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分段灵活安排带薪休假、错峰休假。加大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和景区道路的交通管理、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及时发布景区拥堵预警信息。建立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体系。到2025年,开通延时运营公交线路(23∶30以后)8条,并在重大节假日及活动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地铁运营服务时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交委、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消费便捷程度。持续提升旅游业智慧化水平,推动旅游景区、酒店民宿、演出场所等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移动支付。鼓励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延长开放时间,支持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演出场所等完善消费设施配套。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线上旅游服务平台,全面推行线上导航、导游、导览、导购,做深做实“互联网+旅游”,提升文旅消费场所宽带移动通信网络(4G/5G)覆盖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化信息服务能力,优化入境旅游环境,加强入境旅游产品开发和宣传推介,推动国际航班航线复航,围绕航班航线开展旅游营销,稳定并拓展新开航线航班客源市场,促进景区景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机场车站等场所多语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在文旅消费集中区域设立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提高入境游客消费便捷程度。到2025年,全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均实现支持银行卡或移动支付,4G/5G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市交委、市外事办、市文联、市金融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七)推出惠民措施,激活文旅消费市场。继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积极落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景区门票减免、高速公路过路费减半等文旅消费惠民措施,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活动,开展数字文旅消费体验活动。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发行文化和旅游消费联名银行卡并给予特惠商户折扣、消费分期等用户权益。发放文旅消费券、惠民消费券,与中国银联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交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八)强化市场管理,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加强质量管理,实施文化旅游标准化示范引导工程,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关文化旅游服务和产品行业标准,并择优推广,以标准化提升文化旅游消费质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安全管理,强化对文化娱乐和旅游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并逐步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到2025年,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好保护,满意度有效提升。(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九)强化政策保障。严格落实文化和旅游领域各项政策措施,用好各类资金支持全市文化和旅游相关产业发展和服务配套设施保障。整合现有资金,加大创建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相关工作的财政投入。支持各区(市、县)利用老旧厂房、农房等闲置资源开设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落实土地支持政策,完善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及各区(市、县)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由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加强联动,明确工作职责,共同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的组织实施、调度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各区(市、县)政府要把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领导小组待创建工作结束后自然撤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督办督查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外事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大数据局、市交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办、市文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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