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审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市民政局

贵阳市民政局2014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有关问题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5-10-30 18:06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贵阳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统计和民政科技管理工作,指导区(市、县)做好相关工作。

  2、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各类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和评残审核工作;拟订地方性优待抚恤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和企事业复员退伍军人生活和医疗补助。

  4、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待转运及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供站、军人接待转运站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和开展救灾工作;组织核查、评估、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协助农村因灾倒损居民住房的维修和建设,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6、负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7、负责全市行政区划与地名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县、乡(镇)、村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区(市、县)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区(市、县)级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管理以及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8、负责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评比表彰工作;负责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9、负责全市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以及社会福利企业的指导、协调、审核、培训、服务管理等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发展老年人福利事业,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开展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筹备彩票福利事业发展资金和彩票适用项目的论证、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和因各种原因遭遇临时生存危机向救助机构寻求临时庇护人员,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的露宿街头的务工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指导区(市、县)开展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和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

  10、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办理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婚姻登记和涉外儿童收养登记;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1、负责殡葬执法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殡葬服务市场。

  12、负责市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1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才的注册登记,开展教育培训。.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民政系统共有行政事业单位25个。包括: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3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3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2个(含未纳入市级预算的自收自支单位贵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二、2014年度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556.78万元,比部门预算收入38937.01万元少18380.2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预算收入数包含了市级资金下区县(市)项目支出,而决算支出不包含市级资金下区县(市)项目支出数。具体为:

  (一)基本支出决算数为9761.57万元,比预算数9556.48万元增加205.0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底预算调整,追加新增人员11人费用及在职人员政府目标奖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费用。

  (二)项目支出决算数为10795.21万元,比预算数29380.53万元少18585.3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与年终决算填报口径不一致,即年初预算数包含了市级资金下区县(市)项目支出数,而年终决算市级资金下区县(市)项目支出由各区县(市)在本级财政决算填报,市本级决算中不体现。如:抚恤1913万元、退役安置879.9万元、社区工作人员经费4305.3万元、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3075.84万元、居委会成员社保经费1172.75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3317.3万元、自然灾害救济资金1400万元等。

  三、收入情况说明

  2014年度决算收入共计30196.9万元。其中:

  (一)财政拨款收入21426.78万元,为本级财政预算拨款、政府基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拨款、上级部门专项资金拨款;

  (二)事业收入719.03万元,主要为局属差额拨款单位市按摩医院、市老年公寓管理中心业务工作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7273.99万元,主要为局属自收自支单位殡仪服务中心经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777.1万元,主要为各单位利息收入、局属单位部分房屋租赁收入、捐赠收入、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等。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1.81万元。为市民政局两批8人赴台交流项目费用。该项目是经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批准、省台办、市台办审批同意列入市里的赴台交流项目计划,因公出国(境)费由贵阳市实行统筹管理、总额控制。

  (二)公务接待费

  年初部门预算公开金额为192.2万元,部门决算实际支出为51.33万元,下降73.3%。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014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2、2014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为192.2万元,部门决算实际支出为284.45万元,超出预算数92.25万元。超支主要原因:由于我局下属部分单位开展临时性(如冬季街头救助、救灾捐赠、地名标牌维护等)专项工作时公务用车产生的运行费属于项目支出,而年初编制预算时公务用车运行费未在项目支出中单列明细。

  附件:2014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样

贵阳市民政局

2015年10月27日

分享到:

 
您好,我是筑筑。欢迎您访问贵阳市人民政府网,需要帮助可随时点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