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民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发布日期:2014-06-30 17:37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贵阳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统计和民政科技管理工作,指导区(市、县)做好相关工作。
2、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各类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和评残审核工作;拟订地方性优待抚恤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和企事业复员退伍军人生活和医疗补助。
4、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待转运及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供站、军人接待转运站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和开展救灾工作;组织核查、评估、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协助农村因灾倒损居民住房的维修和建设,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6、负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7、负责全市行政区划与地名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县、乡(镇)、村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区(市、县)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区(市、县)级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管理以及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8、负责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评比表彰工作;负责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9、负责全市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以及社会福利企业的指导、协调、审核、培训、服务管理等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发展老年人福利事业,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开展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筹备彩票福利事业发展资金和彩票适用项目的论证、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和因各种原因遭遇临时生存危机向救助机构寻求临时庇护人员,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的露宿街头的务工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指导区(市、县)开展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和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
10、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办理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婚姻登记和涉外儿童收养登记;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1、负责殡葬执法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殡葬服务市场。
12、负责市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1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才的注册登记,开展教育培训。.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民政系统共有行政事业单位25个。包括: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3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3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2个(含未纳入市级预算的自收自支单位贵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1、2013年底,我局系统总编制数946人,包括:
(1)行政编制52人,其中:行政工勤编制7人;
(2)事业编制数894人,其中:事业工勤编制388人。
2、2013年底实有人数1339人,其中:在职人员661人,离休人员15人,退休人员663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38937.01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4年支出预算3893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6.48万元,项目支出29380.53万元。
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29380.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拥军优属、高龄老人营养补贴、三无老人、三无儿童生活补助、开展业务工作经费等等。
三、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92.2万元。具体支出内容: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等发生的接待费用,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93.66万元。具体支出内容:单位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和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由贵阳市实行统筹管理、总额控制,2014年我单位无预算。
附件:贵阳市民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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