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2018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
发布日期:2018-09-22 14:2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
白云区2018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
(经2018年9月17日白云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1至8月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至8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40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0.8%,同比增长2.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32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8.8%;非税收入完成9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1.2%。
1至8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4875万元,同比增长14.3%,剔除上级专项补助13319万元,实际支出15155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2.2%。
——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见附表1)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78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7.3%,同比下降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3753万元,剔除上级专项补助13319万元,加下达乡(镇)补助2937万元,实际支出14337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3%,同比增长19.4%。
——乡(镇)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62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7%,同比增长40.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122万元,剔除区下达乡(镇)补助2937万元,实际支出818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9.7%,同比下降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见附表2)
1至8月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49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7.4%,同比增长3.1%;支出完成97828万元,剔除上级专项补助95815万元,实际支出201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8.4%,同比下降6.9%。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见附表3)
1至8月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1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8.2%,同比下降63.4%;支出完成227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7.4%,同比下降48.5%。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见附表4)
1至8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1.8%,同比增长25%;支出完成5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1.8%。
二、财政收支预算调整原则和依据
(一)财政收支预算调整原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和财政工作会精神,紧扣“三大攻坚战”,以奋力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示范区为目标,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科学安排财政支出,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严格按以下原则编制财政收支预算调整:
1.收入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结合我区经济发展态势,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2.支出做到有保有压。按照“保基本、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围绕“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开展工作,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开支。
3.有效防范财政风险。运用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财政收支预算调整依据
1.受收入、上级补助及上解支出的影响,全区财力增加 181663万元
根据2017年上级决算批复,结合社会保障基金相关政策变动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年度执行中增减变化情况,全区“四本”预算财力比年初增加181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减少15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增加18690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财力减少371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增加20万元。
2.受社会保障基金政策调整、土地出让方式变化,预算收入及财力增加和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全区需增加收入206923万元,增加支出187313万元
(1)因政策调整,部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已纳入市级统筹,需减少收入396万元,结合年度执行及动用上年结余情况,增加支出46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207299万元,增加支出186829万元,主要是在年度执行中,因采用低效用地协议出让的方式获得区级土地出让收入200000万元,需安排支出用于地块成本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根据各平台公司利润变动情况,需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万元,支出20万元。
3.受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影响,区本级财政收入和财力分别减少1510万元和2492万元
根据2018年实施的《白云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办法》,为提高乡(镇)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将收入和财力下沉,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减少1510万元,财力减少2492万元,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1510万元,财力增加948万元。
鉴于上述变化因素,根据《预算法》第七章第六十七条规定,需要对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区及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三、全区“四本”预算的调整建议数及项目明细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建议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623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同比增长8%,不作调整。其中:
——区本级(见附表5)
结合1至8月执行情况及财税部门预测情况,建议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年初预算143300万元调整为141790万元,调减1510万元,同比增长7.6%;
——乡(镇)级
根据乡(镇)级实际情况,建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年初预算19000万元调整为20510万元,调增1510万元,同比增长10.8%。
2.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及结余调整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300万元,加上年结余52万元、上级补助66932万元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200万元,减上解支出31915万元,累计可支配财力为21956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544万元,主要是上级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减少1133万元,上解支出增加411万元(主要是决算时增加审计机关上划省级基数);安排支出2100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结余956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544万元,做到收支平衡。其中:
——区本级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790万元,加上年结余52万元、上级补助66932万元、乡(镇)上解5310万元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200万元,减上解支出31915万元,累计可支配财力为20436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492万元,安排支出196300万元,结余806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492万元,做到收支平衡;
——乡(镇)级
根据乡(镇)级实际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10万元,上解支出5310万元,累计可支配财力为152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48万元,安排支出13700万元,结余15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48万元,做到收支平衡。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根据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财力情况,建议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100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不作调整。其中:
——区本级(见附表5)
建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963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不作调整;
——乡(镇)级
结合乡(镇)级财力情况,建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37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不作调整。
(二)全区及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见附表6)
根据市政府及市财政局关于低效用地出让相关指导意见,低效用地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纳入区级金库核算,收益市区按5:5分成,结合我区土地挂牌出让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均有大幅调整。建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从年初预算10650万元调整为217949万元,调增207299万元,增长20.5倍,主要是马鞍山地块121亩以低效用地协议出让,预计获得土地出让收入200000万元(低效用地出让收入为31.84亿元,预计本年实现土地出让收入20亿元,暂按所得土地出让收入80%拨付成本,20%作为收益并与市级分成),加上年结余3735万元,减上解支出20000万元,累计可支配财力为20168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6901万元。建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从年初预算10940万元调整为197769万元,调增186829万元,增长18.1倍,主要用于安排相关地块成本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年终滚存结余391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2万元,做到收支平衡。
(三)全区及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见附表7)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政策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已纳入市级统筹管理,区级不再编制预算。建议2018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从年初预算3245万元调整为284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96万元,同比下降12.2%;加上年结余6411万元,累计可支配财力为926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71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从年初预算2944万元调整为3408万元,调增464万元,同比增长15.8%,年终滚存结余585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178万元,主要是划转市级统筹基金结余3318万元,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四)全区及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见附表8)
根据我区17家区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情况,建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从年初预算157万元调整为177万元,调增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从年初预算157万元调整为177万元,调增20万元,做到收支平衡。
四、重点说明的问题
(一)重点支出安排情况。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2号)文件精神,调整完善相关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方法,支出安排不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确保教育、科技、农业投入逐年只增不减,文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按照2018年调整预算情况,我区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和医疗卫生投入(不含上级专项)分别比上年增长3.9%、6.3%、22.1%、10.1%和19.5%,均达到文件规定。
(二)支出政策落实情况。围绕国家“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和减税降费等积极财政政策,切实保障刚性支出、民生支出,全区民生支出达到1346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64.1%;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安排经费达29033万元。
(三)盘活存量资金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已对各部门2016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清理,全年已清理甄别盘活存量资金7417万元,均统筹用于安排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增加资金有效供给。
(四)预决算公开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在人大批准后20日内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当年的区级财政预算、半年收支情况及上年财政决算,并按照统一模版、同一时间和统一形式公开了各预算部门的年度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决算情况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细化到基本支出经济科目分类,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
(五)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
1.完成存量债务置换工作。2017年白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58.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63亿元,专项债务52.96亿元)。2018年年初政府债务余额为53.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09亿元、专项债务49.43亿元),目前3.03亿元已通过自有资金偿还,余下债务50.49亿元通过政府置换债券全部置换完毕。置换债券不改变债务余额,延长了债务期限,降低了债务利息。目前,全区综合债务率从年初的100.6%下降为37.7%(其中:一般债务率13.1%,专项债务率93.3%)。
2.安排资金积极化解风险。在保证工资、运转和民生支出的前提下,根据区财力情况,2018年全区安排用于防范债务风险资金达102111万元,其中,归还贷款本息资金14796万元,政府购买服务资金56008万元,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平台公司申报符合资金用途需政府回购的项目资金31307万元。
3.扩充风险化解资金总量。设立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及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池,每年将我区获得市级财政清算土地出让净收益的30%部分及土地出让价款超过相关规定后,实现的配建资金(熔断)区级所得部分全部划入资金池。2018年我区马鞍山地块可获得配建资金12247万元,初步意见暂按市区5:5分成,区级预计可得6123万元,将全部划入资金池,安排用于青山路白云段建设项目。
(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根据2017年决算和上级指标下达情况,2018年我区预计可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0392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66932万元,该项资金作为对我区的财力补助,根据市县财政体制将在年终与上级进行清算;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7000万元,目前省、市已下达26277万元,我区已拨付使用16990万元,执行率为64.7%。若年底前上级下达的专项及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有所增减,将按程序报人大备案。
(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按照《预算法》规定,为弥补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2018年年初预算全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2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不作调整。
(八)预备费安排情况。按照《预算法》规定,2018年区本级预备费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2%安排3926万元,在调整预算时,全部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风的开支。
(九)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运行情况。2018年我区制定出台了《白云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办法》,新一轮体制从乡(镇)收入、财力和上解方面全力支持基层发展,充分调动乡(镇)培植财源、增加收入的积极性,乡(镇)的经济得以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明确区乡两级的财权和事权范围,合理界定区乡两级的财政分配关系,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体制实施以来,全区收入、财力对乡(镇)进行下沉,区本级收入、财力相应调减,乡(镇)级收入、财力相应增加。按照原体制计算出2018年乡镇可支配财力为10977万元(不含高新补助1500万元),新体制2018年乡镇可支配财力为14817万元(不含高新补助1500万元),增加财力2340万元。
(十)高新沙文园区社会事务购买资金情况。根据《贵阳国家高新区党工委贵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中共贵阳市白云区委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中共贵阳综合保税区工委贵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高新区综保区白云区三区统筹深度融合方案>的通知》(筑高新党发〔2018〕5 号)文件精神,2018年我区预计获高新区社会事务购买资金10574万元。一是2018年3月高新区财政局审核我区各部门高新沙文园区社会事务购买资金预算为9074万元专项用于高新园区社会事务,并于2018年2月和3月分批次拨付我区高新沙文园区社会事务采购经费共计6000万元;二是沙文镇购买社会事务管理费用1500万元,为保证乡(镇)合理支出,我区已作为财力先补助给沙文镇,待高新区拨付后将用于平衡区级财政预算。
(十一)需按程序报区人大备案事宜。若收入超收、税种变化或上级增加专项转移支付及一般性转移支付引起财力变化,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使用并报人大备案。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若各单位不能按调整预算执行时,将按相关文件要求对部门结余的预算资金收回统筹安排,并将收回的预算资金安排情况报区人大备案。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转变方式,切实培植壮大财源。一是加大企业扶持。继续抓好“千企改造、一企一策”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促使企业最大限度发挥产能和效益。二是加大招商力度。围绕“三大攻坚战”和区委发展战略目标,开展精准招商,切实做好招安商经费保障。优化服务,认真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三是推进项目建设。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项目调度和服务,逐步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土地、征拆、手续办理等问题,加快推进项目投产达产,确保项目按进度建设,为全区税源提供强力支撑。四是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加快下半年计划出让土地手续办理进度,尽早实现税收,同时加大对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的关注力度,使企业能尽快落地并投入生产产生税收。
(二)做大规模,科学组织财政收入。一是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圆满完成年度预算目标任务。认真跟踪分析财政收入进度,充分预测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做好收入调度,通过建立台账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进行动态监控,准确把握税源现状和变化趋势,积极组织收入入库,堵塞收入漏洞,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二是建立共享机制,形成全区齐抓共管格局。完善并利用大数据综合治税平台,实时掌握全区收入结构及驻区企业纳税情况,推进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共创依法治税良好环境。三是加大对接力度,壮大资金“袋子”。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努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以精准扶贫、教育、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联系,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四是强化规范管理,加大对执收部门的检查。进一步加大非税收入检查力度,规范各项非税执收秩序,完善收入激励制约机制,充分调动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三)突出重点,努力做好支出保障。一是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预算法》及《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水平,逐步提高各部门执行预算的规范性、严肃性。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刚性支出,坚持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紧紧围绕“三大战略”、中央环保大督查、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统筹安排好财政资金。三是加大资金盘活力度。进一步规范国库资金和财政性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有效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四是安排部署明年预算。提前安排部署2019年部门预算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努力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一是强化资金监管。逐步建立并规范内部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对主要经济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拨付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堵塞漏洞。强化专项资金全程监管,实行专项资金检查全覆盖制度,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将监督管理贯穿于专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实现“以监督促管理、以监督促服务”。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扩大预算绩效项目的覆盖面,适时启动全区财政预算及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模式,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三是防范债务风险。积极推进地方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工作,加强债务监控和风险报告制度,加快构建债务风险评估体系,进一步研究适合我区发展状况的融资方式来降低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融资成本,着力推进各类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四是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监督职责,创新财政监督方式,整合财政监督力量,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职能,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
我区财政收支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通过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一定能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