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2019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2020-07-16 17:06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2019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382354万元(含贵安),比上年降低0.3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113万元,为预算(指调整预算,下同)的101.63%,比上年增长1.69%;全市共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1971万元(含上级专款),同比增长18.49%,增支65843元。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337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44%,比上年增长2.85%,增收425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9506万元,为预算的100.37%,同比增长2.6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1.4%;非税收入完成43869万元,为预算的104.2%,同比增长3.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8.6%。
(二)、市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我市严格执行《预算法》,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619万元(不含上级专款),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32.68%,增支76509万元,主要是增人增资、增加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投入以及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基本情况
2019年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5459万元,为预算的108.7%,加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0380万元,基金债务转贷收入30442万元,上年结余5231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2000万元,调出资金1040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可用财力4725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70105万元,为预算的104.94%,债务还本支出30442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71973万元,其中:上级专款结余19414万元、本级结余52559万元(主要是未清算的土地出让收入)。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695万元,为预算的100.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45万元,为预算的99.15%,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当年结余50万元。
四、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三公经费执行数为1107.6万元,与2018年1110.08万元相比,减少2.48万元,降幅为0.22%。其中:
2019年出国(境)费12.24万元,比2018年12.34万元减少0.1万元,减幅为0.81%;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307.38万元,与2018年127.51万元相比,增加179.87万元,增幅为141.06%,主要是法院、司法局等购置执法用车;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727.55万元,与2018年860.46万元相比,节约132.91万元,降幅为15.45%;
2019年公务接待实际支出60.43万元,与2018年109.76万元相比,节约49.33万元,降幅为4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