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印发《2022年度旅游市场整治“黔锋行动”实施方案》并开展2022年度夏季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3 16:13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科室(大队),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清镇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切实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按照省、市旅游市场整治“黔锋行动”部署,现就“夏季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次“夏季行动”在上季度线索摸排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线上线下旅游违法违规线索摸排力度,力争查处一批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旅游业务的案件。
二、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贵安新区旅游市场整治“黔锋行动”——2022年“夏季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做好整治行动的谋划部署、调度推进、督促指导:
组 长:韦 池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段盛康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韦 勇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宣传委员
周海滨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群工委员
成 员:支队各科室(大队)负责人,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清镇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支队办公室,由朱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调度等事宜,每月组织各科室(大队)和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清镇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整治行动进行一次小结和研判分析,推进整治行动的有序开展。
三、整治时间
2022年4月-6月
四、工作重点
将旅游投诉作为拓展案件来源的突破口,将近年来以及第一季度投诉频繁、数量较高、游客反映强烈和上一年度被约谈的旅行社作为重点对象,统筹组织开展旅游投诉、约谈“回头看”,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等部门,对作为重点对象的旅行社以及旅游购物场所、旅游巴士停靠点、旅游专线车辆等开展“点穴式”执法检查。
五、检查分组
本次“夏季行动”结合支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整治工作安排,由支队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旅游投诉、约谈对象、购物场所、旅游车辆等专项检查行动。
(一)旅游投诉检查组
组 长:韦 池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直属一大队、文物执法大队、相关区(市、县)大队
联络员:武江云(直属一大队负责人)
职 责:负责检查近年来特别是今年第一季度旅游投诉较多的旅行社(数量不少于20家,与约谈对象重复的由约谈对象检查组负责),名单由投诉受理科提供。
(二)约谈对象检查组
组 长:段盛康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法制审查科、相关区(市、县)大队
联络员:吴波(法制审查科负责人)
职 责:负责检查上一年度受到约谈的旅行社,名单由法制审查科提供。
(三)购物场所检查组
组 长:韦 勇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宣传委员
成 员:网络执法监督科、技术监督服务科、相关区(市、县)大队
联络员:蒋 平(网络执法监督科负责人)
职 责:负责检查全市范围内的旅游购物场所,具体名单由各区(市、县)大队据实提供,各区(市、县)大队做好与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
(四)旅游车辆检查组
组 长:周海滨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群工委员
成 员:直属二大队、宣传教育科、相关区(市、县)大队
联络员:黄 宇(直属二大队负责人)
职 责:负责检查全市范围内的旅游巴士停靠点及旅游专线车辆,具体名单由各区(市、县)大队据实提供,各区(市、县)大队做好与辖区交通运输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
各检查组结合相关工作安排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工作,检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尽量避免交叉,结合工作需要由市辖六个城区和“三县一市”大队相关人员参加,领导小组每月采取不同形式研究不少于一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六、行动要求
(一)支队将于2022年4月上旬对“夏季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各检查组要提前做好执法文书、执法记录仪、证据采集和固定等相关执法工作准备。
(二)各检查组要做到应查尽查、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注重执法检查与法制宣传并重,为进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和开展立案调查、案件查办等奠定坚实基础。
(三)各检查组要及时将整治行动开展和执法办案情况报支队“夏季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2022年度旅游市场整治“黔锋行动”实施方案》
2.《2022年各季度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3月23日
附件1
2022年度旅游市场整治“黔锋行动”实施方案
为促进贵阳市贵安新区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根据省、市旅游市场整治“黔锋行动”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大力实施“强省会”行动、奋力推动旅游大提质等目标任务,以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等“七个严厉打击”为重点,聚焦问题导向,紧盯市场动向,加大线索摸排,加强案件办理,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集中查处一批旅游违法违规案件,持续保持旅游市场整治露头就打、重拳出击、决不手软的态势,坚决整治旅游市场乱象、铲除旅游市场毒瘤,维护贵阳市贵安新区旅游市场秩序,积极营造风清气正、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旅游市场环境,坚定不移擦亮“爽爽贵阳”品牌,助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2022年度旅游市场整治“黔锋行动”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旅游市场整治“黔锋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韦 池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段盛康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韦 勇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宣传委员
周海滨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群工委员
成 员: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科室(大队)负责人,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和清镇市(以下简称“三县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黔锋行动”的统筹、协调、调度等有关事宜;工作专班下设3个专项小组,分别为考核宣传组、综合指导组、督导联络组,按照职责推进“黔锋行动”有序开展。
(一)考核宣传组
组 长:段盛康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办公室、人事科、宣传教育科全体人员
联络员:朱 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负责人
负责“黔锋行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宣传报道、考核表彰等工作;做好领导小组定期调度的相关工作;加强旅游市场宣传舆论氛围营造,及时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支队“黔锋行动”动态、进展;做好贵阳市贵安新区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办案能手、表彰奖励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综合指导组
组 长:韦 勇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宣传委员
成员:法制审查科全体人员,其他人员根据需要另行明确
联络员:吴 波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审查科负责人
负责传达部署“黔锋行动”的工作要求;起草、制定、安排支队“黔锋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科室(大队)和“三县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黔锋行动”开展;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的协调联动,做好案件审核、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督导联络组
组长:周海滨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群工委员
成员:网络执法监管科、投诉受理科、技术监管服务科、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全体人员
联络员:蒋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网络执法监管科负责人
负责“黔锋行动”的线索摸排挖掘、投诉舆情处置、线上线下检查等工作,并指导市辖六个城区大队和“三县一市”大队不断拓展案件来源,加大“诉转案”力度,做好有奖举报、立案调查、案件查办,对达到案件标准的做到应立尽立;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步骤
按照“黔锋行动”每年分“春、夏、秋、冬”四季行动开展以及“七个严厉打击”要求,结合贵阳市旅游集散地、旅行社聚集地特点,积极构建贵阳市贵安新区旅游市场整治“拉网式”摸排、“点穴式”执法、“滚动式”打击、“立体式”宣传的全年无缝衔接机制。
(一)“春季行动”阶段(2022年1月7日—3月31日)
把线索摸排作为“黔锋行动”的关键,将贵阳市南明区特别是花果园片区作为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重点区域,明确支队班子成员带队,抽调相关科室(大队)执法骨干,集中力量对花果园片区的旅行社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突击检查,突出“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导游擅自改变旅游行程、强迫诱导游客消费以及欺诈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一批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旅游业务的线索台账清单,深入立案调查;加大全省“一码游贵州”旅游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学习培训,借助大数据手段加强执法监管。
(二)“夏季行动”阶段(2022年4月1日—6月30日)
把严格依法执法作为“黔锋行动”的核心,在全面摸排案件线索来源基础上,以旅游投诉调处为拓展案件来源的突破口,大力组织开展旅游投诉调处“回头看”工作,组织专人对近年来的旅游投诉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将投诉频繁、满意度不高、游客反映强烈以及上一年度被约谈的旅行社作为重点对象,按照专人专管和定期检查的思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坚持打早、打小,加强在线旅游违法违规线索摸排,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对旅游购物场所、旅游巴士停靠点、旅游专线车辆等开展“点穴式”执法检查,查处一批涉嫌违法违规经营的案件。
(三)“秋季行动”阶段(2022年7月1日—10月9日)
把“七个严厉打击”作为“黔锋行动”的根本,以检查旅行社及其服务网点是否依法备案登记、是否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否超范围经营及虚假宣传、是否委派无证导游、是否向合法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为重点内容,结合重大会议、重要节庆、学生寒暑假等时间节点,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安排,采取日常巡查检查、专项突击行动、集中执法活动等形式,开展“滚动式”无死角专项整治,全面掀起旅游执法强大攻势,保持严打涉旅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查办一批涉旅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巩固和拓展整治行动成果。
(四)“冬季行动”阶段(2022年10月10日—12月31日)
把“广宣传、强震慑”作为“黔锋行动”的基础,以前三个季度有效开展工作为前提,全面梳理工作推进情况,认真对整治行动进行分析总结,谋划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并将整治行动成效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开展评比表彰活动,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强化舆论宣传,从年度办理的案件中选取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影响较大、代表性强的作为典型案例,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及新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立体式”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工作措施
围绕“黔锋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大力实行目标考核、分析研判、灵活执法等“七项机制”,确保工作开展见成效、有战果。
(一)实行旅游投诉考核目标分解机制。紧紧把“降投诉、控增长”作为整治行动的主线,根据省有关旅游投诉考核指标的要求,将本年度全市旅游投诉考核目标科学合理分解,下发市辖六个城区和“三县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层层传导压力,有效遏制和扭转旅游投诉频发多发的势头。其中,对按期完成旅游投诉考核目标的大队进行通报表扬,其负责人在年终考核中建议纳入“优秀”等次范畴;对未完成旅游投诉考核目标的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其负责人在年终考核中建议不纳入年终考核“优秀”等次范畴,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依规依据追究相关责任。
(二)实行旅游市场秩序分析研判制度。牢牢把握整治行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从4月份开始,由工作专班牵头,每2个月组织相关科室(队)召开一次“旅游市场秩序分析研判会”,总结前期工作,综合分析研判旅游市场秩序下一阶段走势,对可能引起旅游投诉或舆情高发的突出问题提前预警、提前防控,明确下一阶段打击整治重点,做到有的放矢;特别是要通过梳理反映出的投诉、舆情较多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关注、重点整治。同时,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难点和痛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整治措施,并形成《2022年X-X月贵阳-贵安旅游市场秩序研判报告》为上级部门和领导决策作好参谋,为整治行动的有序有效开展提供研判支撑。
(三)实行灵活机动的现场执法时间机制。市辖六个城区和“三县一市”执法大队可根据本辖区旅游市场秩序的特点,灵活机动调整执法时间;特别是云岩、南明、观山湖大队,可根据辖区旅游团队出发时间较早的实际情况,适时将现场执法检查时间调整至早晨6时-8时,对这一时段辖区旅游团队集中发车点开展突击检查,既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打击,形成强大震慑,又可通过面对面向游客宣传和提醒旅游注意事项,让游客从行程开始就感到安心、体会到温暖,树立队伍良好形象。调整执法工作时间的大队及其人员,须提前一日向支队工作专班报备,执法检查结束后可适时安排调休。
(四)实行小而专、专而精的整治模式。着眼于“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和非法旅游购物、线上低价揽客等旅游违法违规穿上“会游”等“隐身衣”,将日常巡排查、小出击行动、专项整治、重要节庆会议期间的行动进行统一合理安排调度,形成持续不断、此起彼伏、滚动打击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模式。全年除支队在“五一”、“十一”、党的二十大等重大会议和节假日期间组织的统一行动外,重点区域的南明(一、二大队配合)、云岩(乌当大队配合)、观山湖(白云大队配合)须根据各自辖区实际情况,在本辖区内牵头组织(配合大队)开展4次以上,针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规范管理旅行社档案、不购买旅行社责任险等任一违法违规行为的,旅游市场秩序小出击专项行动。
(五)实施文化执法评先选优表彰制度。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治,鼓励多办案件、办高质量案件,把办理旅游违法违规案件作为检验整治行动成效的重要依据,通过大量案件的查处提高打击震慑力。坚持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范的原则,年终对案件办理总量居前三的单位通报表扬,颁发“尖刀大队”流动红旗;坚持《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与案件办理的通知》(市文综执字〔2022〕1号)中明确的“人均不少于3起案件办理数量的硬性标准必须落实”标准,对办案数量居前六位的执法人员进行通报表扬,颁发“办案能手”证书,优先作为下一年度各级集中办案、执法比武、特邀授课等对象,建议纳入年终考核“优秀”等次范畴;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择时举办案卷评查活动,对排列前三的案卷颁发“优秀案卷”荣誉证书,并优先作为上级案卷评查选送对象;对有案不办、有线索不查、查而不处的科室(大队)及执法人员按程序进行督查问责。
(六)实施更大力度的有奖举报制度。持续实施贵阳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线索有奖举报制度,进一步落实有奖举报的奖励范围、金额、条件等有关具体细节,确保可操作性。同时,加大实施有奖举报宣传,在广辟案件线索来源的同时,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积极性。
(七)实施更为广泛和深入的宣传制度。将宣传工作贯穿全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的始终,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宽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强大旅游市场整治宣传攻势。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旅游协会的纽带作用,加强旅游行业内部的普法宣传教育,把旅游普法宣传深入到旅游行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并严格自律。同时,也要大张旗鼓的在旅游行业宣传:执法部门对遵纪守法的企业和个人“无事不扰”,对违法乱纪的企业和个人“利剑高悬”。
五、任务分工
(一)工作专班及3个小组相互配合做好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日常调度、督促指导工作。每2个月组织各科室、各大队和“三县一市”大队召开一次“旅游市场秩序分析研判会”,通报各区旅游投诉升降、线索摸排、案件办理情况,提出下一步整治工作建议和意见,形成《2022年X-X月贵阳-贵安旅游市场秩序研判报告》,推进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二)支队直属一大队、二大队、法制审查科分别对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具体指导。开展对辖区内旅行社、服务网点巡查,对因服务质量被投诉较多的旅行社实施重点检查和约谈;对涉及舆情、举报等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旅行社、无证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社”、导游进行立案查处;对辖区内发现有旅游购物店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
(三)投诉受理科负责处理上级交办和其他单位移送的投诉案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来源。负责根据省有关旅游投诉考核指标的要求,对2022年度我市旅游投诉考核目标进行科学认真分解,并于3月底前将分解后的目标任务下发到六城区和“三县一市”大队;负责每月对全市旅游投诉、举报情况进行一次统计梳理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XX月旅游投诉、举报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对各区(市、县)旅游投诉进行督导。加强与局市场监督管理处对接,落实有奖举报相关制度以及有奖举报的奖励范围、金额、条件、奖励方式、对举报人保密等有关具体细节,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途径和方式。
(四)网络执法监管科负责加强在线旅游市场执法,依法查处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推广和公众号营销等方式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针对百度推广、微信平台、旅游在线预定服务网站、旅行社网站、旅游景区(点)网站、旅游频道、旅游网站APP和“抖音”“飞猪”等第三方网络平台,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执法检查,排查一批案件线索并组织查处。
(五)技术监管服务科负责加强舆情监控,对涉及影响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类舆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六)宣传教育科负责对整治行动的开展进行全面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海报、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通报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和涉旅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形成舆论声势,引导旅游企业、导游及从业人员守法诚信经营和执业,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同时,加大对游客群众的普法宣传,让广大游客和市民了解“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特征,理性消费。
(七)法制审查科负责对整治行动各科室(大队)查办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组织召开案件审查会议讨论,达到集体讨论标准的,按程序报请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形成处罚意见或移送等处理意见。同时,指导“三县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做好案件查办工作。
(八)各区(市、县)执法大队负责依法查处本辖区内旅行社经营方面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未经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旅行社业务,设立服务网点不进行备案登记、旅行社超范围经营、组织低价游、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旅行社档案管理、不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并且委派未取得导游证的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非法收受购物店回扣和非法返佣等违法行为。对辖区内的旅游购物店、旅游专线等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机关、交通运输和消防、税务等部门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工作落实。支队相关科室(大队)和“三县一市”大队要围绕工作重点任务,认真研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整治。工作专班要对各科室(大队)和“三县一市”大队开展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暗访督察,采取每季度下发情况通报的形式,定期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成效差、问题多、投诉舆情频发和案源少、查办案件数量少等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提醒和约谈。
(二)强化属地管理、加大惩处力度。六城区大队和三县一市”大队要切实承担起整治行动第一道防线的责任,按照“决不护短、决不手软”的工作要求,开展好派出(本)辖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要加大“诉转案”办理力度,以严厉的处罚手段,增强违法违规成本;加大与司法机关协作力度,不断完善“行转刑”案件办理机制,让达到违法犯罪情节的非法企业和个人既承担行政处罚的行政后果,又承受刑事处罚的刑事后果;加大市场信用惩戒力度,坚持“应列入、尽列入”原则,依法依规将查处的符合列入条件的失信主体列入失信名单,依法实施信用惩戒。
(三)密切部门联动、加强执法协作。各科室(大队)和“三县一市”大队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对涉及多部门职责的综合性案件要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税务、消防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整治和综合执法。发现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广告宣传等的,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查处。涉嫌触犯非法经营、强迫交易、诈骗等刑法罪名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确保整治成效。各科室(大队)和“三县一市”大队分别于3月底前和6月11日、9月13日、12月13日前将整治行动开展情况、1名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支队工作专班(考核宣传组)。
附件2
“黔锋行动”——2022年各季度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 季: 月 日至 月 日)
|
序号 |
科室 |
出动 |
检查旅行社及服务网点家次 |
检查景区景点个次 |
检查购物场所家次 |
检查旅游车辆台次 |
检查旅游车辆停靠点个次 |
宣传舆论情况 |
一码游贵州平台进入情况 |
受理有效投诉情况 |
排查违法违规线索情况 |
在线经营旅游业务的线索情况 |
案件办理情况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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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信息简报数量 |
媒体宣传报道数量 |
发放宣传资料数量 |
辖区旅行社数量 |
进入平台的旅行社数量 |
受理有效投诉数量 |
旅游投诉情况 |
办结数量 |
满意率 |
诉转案数量 |
排查违法违规线索数量 |
不合理低价游线索数量 |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线索数量 |
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线索数量 |
导游擅自改变旅游行程线索数量 |
强迫诱导游客消费以及欺诈购物线索数量 |
在线经营旅游业务的线索数量 |
“会游”兜售推销商品产品的线索数量 |
上级交办的在线经营旅游业务的线索数量 |
核查 |
是否核查完毕 |
主要问题表现 |
下一步的措施 |
立案 |
办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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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诉数量 |
退款的投诉数量 |
退款金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