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阳市文化和旅游消费状况评价集中攻坚整治综合措施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4 14:53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市、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短板弱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2〕77号),重点改善市民对自身文化和旅游消费状况评价偏低的现状,提升市民对文化和旅游消费概念的认知率,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水平,增强居民消费意愿,经前期征求意见修改后,现制定印发《贵阳市文化和旅游消费状况评价集中攻坚整治综合措施行动方案》,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职责,贯彻落实。
2022年7月14日
贵阳市文化和旅游消费状况评价集中攻坚整治综合措施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贵阳市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短板弱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改善市民对自身文化和旅游消费状况评价偏低的现状,提升市民对文化和旅游消费概念的认知率,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水平,增强居民消费意愿,特制定本整治措施行动方案。
一、整治综合目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推动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再上新台阶,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 年版)》 标准要求,结合中央文明办反馈问题、模拟测评反馈问题及日常督查发现的问题,聚焦民生、民情、民意,紧盯实地测评薄弱环节,兼顾“点、面”问题,重点改善市民对自身文化和旅游消费状况评价偏低的现状,提升市民对文化和旅游消费概念的认知,增强居民消费意愿,以高质量文化和旅游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主要措施
(一)精心设计一批文化和旅游消费公益宣传广告,纳入创文宣传体系进行广泛投放宣传,提升市民对文化旅游消费概念的知晓率。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统一协调各级文旅部门,结合各地文化和旅游消费实际,编制宣传标语、宣传口号、宣传短片、宣传小视频等,市委宣传部负责审核宣传内容、各级文明办负责把宣传内容融入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宣传体系广泛宣传。各级文化和旅游围绕文博单位、景区景点,深挖文化内涵,在内容上“提精度”,更加注重宣传学习内容和文化产品的分类梳理、分类制定,结合不同受众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分类使用不同的讲解内容、方式和语言,在文物单位、景区景点、文化场馆以沉浸式体验为核心,以角色扮演、剧情推理等方式为载体,以历史为线索,让文化参观富有审美内涵和视觉冲击力。让市民在学与玩中解读历史、阅读文物,充分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享受文化的乐趣,找到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连接点,通过艺术启发和教育引导,满足市民对文化和旅游的新期待、新需求,为市民提供艺术和精神滋养的同时,提升市民对文化消费概念的知晓率和认同感。
牵头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区市县文化和旅游局、文明办及相关部门
(二)加强入户走访及问卷调查,统筹各级各部门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充分了解民情民意,宣传文化和旅游消费概念,打好坚实的群众基础。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统一协调各级文旅部门根据文化和旅游消费概念,编制宣传标语、宣传口号、设计问卷调查题目等内容,各级文明办负责把文化和旅游消费宣传内容融入文明城市巩固提升问卷调查体系。区(市、县)文明办、文旅部门加强入户走访及问卷调查,统筹各级各部门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充分了解民情民意,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文化和旅游消费概念,打好坚实的群众基础,提升市民对文化旅游消费知晓率和认同感。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区市县文化和旅游局、文明办及相关部门
(三)加强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环境建设,增加优质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能力,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服务管理提升,促使市民愿意消费。
1.一是打造艺术精品,供给文化市场,推进文化市场繁荣。打造大型新编历史京剧《阳明悟道》、红色沉浸式实景叙事剧《息烽·息烽》;创作乡村振兴、农村五治、一圈两场三改等主题类作品,引导群众参与文化活动,提升广大群众艺术修养,提升市民文化和旅游消费认同度。二是激发演艺市场活力。对贵阳星光剧场升级改造为剧院级现场LIVEHOUSE演艺中心,以丰富多变的演出内容,形成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新意的演出文化高地。计划引入《中国好声音》、《乐队的夏天》、《中国有嘻哈HIP-HOP说唱俱乐部》、《脱口秀大会》等全国顶级流量品牌IP演出资源入驻,加强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的建设。
2.进一步强化业态升级、深入挖掘贵阳文化资源。深入推进“旅游+”“+旅游”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康养旅游、体育旅游等中高端产品供给。紧紧围绕“爽爽贵阳”文化旅游品牌,挖掘文博单位文化元素,让文物“活”起来,实现文博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将产品创意、设计、开发等与阳明文化、非遗文化、生态文化、时尚文化等特色紧密结合,突出贵阳市人才、技术、政策等方面的优势,着力发展创意设计、科研开发等产业链上游企业和宣传推广、经营销售终端企业,推动形成差异化的发展格局,打造彰显本地文化内涵,独具吸引力的产品。以贵阳文博特色为主要着力点,深入挖掘贵阳文化资源,促进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开发与科技、旅游等产业相融合,以文化创意产品激活城市的无形资源,将文化元素融入了贵阳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形象。继续推进立足于贵阳本地文化,通过与相关文化创意产品研发机构合作,深入挖掘文化资源,加大文创产品研发力度,将贵阳丰富的文化资源优势通过文化创意赋能,转化为市场认可的高品质文化旅游产品,丰富文化旅游产品供给,培育文化消费市场。
2.推进文化旅游消费水平提升。
一是深入推进文旅融合,加快推进中高端住宿业发展,扩大多彩贵州风、交响乐团影响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品位高端的文化旅游休闲步行街区,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积极推进贵阳夜购、夜食、夜宿、夜娱、夜读、夜健业态发展,发展酒吧、夜游、演艺体验、灯光夜景等多元业态。推动全市文化旅游景区扩容提质,切实提升文化旅游综合接待能力以及文化旅游交通、旅游厕所、标识标牌、导游服务等软硬件服务水平。因地制宜挖掘各大景区特色亮点,将风景民俗、人文风貌、美食等贵阳旅游资源进行融合,打造“沉浸式旅游新体验”,满足游客不同喜好。二是积极探索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模式,推进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引导、促进市民参与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活动,培育健康可持续的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市场主体和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区市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7月 15日前)。制定下发《贵阳市文化和旅游消费状况评价集中攻坚整治综合措施行动方案》,各级各部门按照市文明办统一部署,建立督查台账和整改台账,启动攻坚整治,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综合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协力改善市民对自身文化和旅游消费状况评价偏低的现状,提升市民对文化和旅游消费概念的认知,增强居民消费意愿。
(二)集中攻坚阶段(6月21日—7月31 日)。各级各部门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年版)》和《贵阳市 2022 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实地考察工作手册》要求,逐项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市指挥部通过推进会、调度会、实地暗访督查等形式进行阶段性工作调度指挥,全面推动综合整体工作取得实效。并对问题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发现新的问题,及时补录入账,重点改善市民对自身文化消费状况评价偏低的现状,提升市民对文化消费概念的认知,确保市民对文化和旅游消费概念的认知率不断提升。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1日以后)。通过集中攻坚,不断提升市民对文化和旅游消费概念的认知率不断提升的同时,建立健全全市短板弱项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明确专门人员定期对整改后的问题进行巡查、管理,确保问题不反弹、成效再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贵阳市文化和旅游消费状况评价集中攻坚整治综合措施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准把握短板弱项,积极主动作为。各区(市、县、开发区)要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主动担责、认真履职、积极谋划。要制定专项整治提升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逐步提升本地本辖区市民对文化和旅游消费概念的认知率。
(二)强化督查考核。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旅游局配合市指挥部把文化和旅游行业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短板弱项综合整治内容纳入督查考核,加大对各区(市、 县、开发区)的督查考核力度,对工作落实有力、推进迅速、整治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通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推进不力、效果不佳,在中央文明办年度复查测评或全省“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年度考核中丢分失分严重,影响全市考核成绩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横向、纵向协调联动,形成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统筹、督查、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短板弱项问题的综合整治工作,各区(市、县)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统筹协调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涉及多部门职权交叉的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相互主动联系,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工作,杜绝出现管理空白和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四)强化要素保障。健全完善政策、资金、人员、技术保障机制,加大软硬件投入,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心系人民、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充实工作力量。市直行业部门督查组、各区(市、县)指挥部要按照“机构不撤、 队伍不散、责任不减”工作要求,保持常态化督查,确保各地文化和旅游消费状况评价集中攻坚整治综合措施工作取得成效。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户外广告牌、LED 屏、建筑围挡、公交车体、楼宇视频等社会媒介刊播刊载公益广告,加强文化和旅游消费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市级新闻媒体要持续通过报纸、网站、电视、广播、“两微一端”等各类载体,加大综合整治宣传力度,尽力提升群众对文化和旅游消费的知晓率。各区(市、县)要组织实施入户宣传和问卷调查工作,各部门要结合测评体系指标要求,结合丰富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和文明创建行动,把文化和旅游消费宣传工作融入其中,持续强化对广大群众的组织发动和宣传引导,力争实现今年文化和旅游消费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取得新的突破。
附件:文化和旅游消费概念简介
附件:
文化和旅游消费概念简介
旅游消费不仅包括以游览观光、休闲娱乐为目的的旅游,还包括以探亲访友、文化体育、健康医疗、短期教育(培训)、公务、商务等为目的的访旅。文化消费和旅游消费在消费要素有交集,集中在吃、住、行、游、购、娱。不过旅游消费中吃、住、行、游、购、娱的具体内容有的文化多一点儿,有的文化少一点儿。
文化消费不仅包括到剧场看电影、看话剧、戏剧、音乐会、演唱会、相声等文艺曲目的消费;到书店购买图书、乐器、磁带、光碟等的消费,到文玩字画古钱市场购买收藏藏品等,还包括看电视、报刊、上网、手机上网甚至网络旅游等均属于文化消费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