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1 22:39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市、县)文化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完善非遗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开展贵阳市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规定。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五)充分体现筑城文化特质,具有鲜明特色,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民众广泛认同并具有较大影响力。
(六)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七)已被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列入区(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八)同等条件下,向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项目倾斜。
(九)直报项目:对于未列入贵阳市区(市、县)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除了具备以上相应条件外(第七条除外),还必须具有特别突出的历史、文学、科学价值,在当地影响力较大,在带动乡村振兴、大量富余劳动力就业增收或丰富当地旅游内涵方面成绩突出、成果显著。该类项目贵阳市每个区(市、县)申报名额不得超过2项,且需3名(含3名)以上市级非遗专家委员会专家联名推荐。
二、推荐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各区(市、县)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向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本地区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填写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并对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具体信息、传承情况、项目图片、保护单位情况、保护计划及经费预算、贵阳市区(市、县)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审核意见(见附件1),一式三份 ;
(三)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见附件2) ;
(四)贵阳市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见附件3 ) ;
(五)贵阳市各区(市、县)提供已正式公布的区(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
(六)未列入贵阳市区(市、县)级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还必须提供证实该项目较突出的相关材料、专家联名推荐意见书等。
三、推荐申报程序
(一)申报准备
1.深入开展项目调查
已公布有区(市、县)级非遗名录的,对具备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项目进行筛选,再作全面、细致、深入的调查,收集更为丰富的资料;未公布有区(市、县)级非遗名录的,应对区域内的非遗再进行深度调查,采用田野实地调查的手段,结合公开征集等各种途径,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非遗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完成区(市、县)级非遗名录的公布。
2.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
要完整采录讲述者、传承者或表演者的技艺技能和相关历史情况、人文背景、相关数据,做到资料来源清楚,内容真实,数据可靠。在调查的基础上,做好资料的填写和整理工作,分门别类建立健全档案。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建好项目数据库。
3.重视、加强专家指导
各区(市、县)级文化旅游部门应积极聘请相关专家、学者,对项目调查、传承主体、申报主体、申报文本和申报录像片制作等方面进行专业指导。
(二)材料上报
各区(市、县)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应将申请报告、项目申报书、申报录像片、申报清单、已正式公布的区(市、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等申报材料(电子版)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至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截止时间为 2022 年9月10日。
(三)材料审核
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处、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合开展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组织专家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结束后召开专家集中咨询评审会。综合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的,按要求进行修改补充后再报送相应材料,修改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未按期完成修改的,不予受理。
1.工作要求
做好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完善四级名录体系,是一项基础性工程,事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长远发展。各区(市、县)文化旅游行政部门要以对历史和事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各项申报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遴选申报项目。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申报工作中要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积极性,吸收其参与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保护计划制定工作,保证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要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
(三)认真准备,及时申报。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撰写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合理规范,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材料组织和提交工作。推荐申报项目要在贵阳市乃至全省具有代表性、独特性、竞争性,为下一步申报省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做好准备。
(四)注重程序,听取意见。申报期间,各区(市、县)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及项目保护单位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五)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 重点突出;
2.照片和录像片要达到技术要求,录像片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
3.项目申报书一律以 A4 纸印制,电子文本(Word格式或PDF格式) 先行报送,修改完善后和纸质版一式3份再一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张 彬 13511920514,921981547@qq.com
王 栋13595454911,457280856@qq.com
附件:1.贵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2.贵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3.推荐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
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