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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5 16:19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现将《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59号)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天(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

公告单位: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

监督电话:87989247(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12345;

通讯地址: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C区C202办公室;

邮箱:gzgyfp@163.com

省财政厅公开页面:https://czt.guizhou.gov.cn/xwzx/tzgg/202512/t20251215_89044883.html

单位

中央资金分配金额

贵阳市

21,842.00

贵阳市区县合计

21,842.00

其中:非省直管县小计

8,716.00

省直管县小计

13,126.00

乌当区

2,084.00

花溪区

2,865.00

白云区

1,591.00

南明区

0.00

云岩区

0.00

清镇市△

3,959.00

开阳县△

3,382.00

修文县△

2,329.00

息烽县△

3,456.00

观山湖区

2,176.00

附件1:2026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附件2:2026年提前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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