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龙永乐标准厂房项目规划调整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09 15:37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双龙永乐标准厂房项目
申报单位:贵州双龙航空港置业有限公司
申报类别:规划方案调整
审批经办部门: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自然资源局
二、项目公示依据及地点:
公示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示公开的规定》等,进行规划行政许可批准前公示。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及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门户网
公示网址:http://www.sl.gov.cn/
三、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一)项目位置:
双龙永乐标准厂房项目位于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永乐连接线北侧,绕城高速出口处。
(二)项目情况: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459547.8平方米,已取得建设用地面积283132.45平方米,未取得土地面积8916.65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3月1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黔双龙自然建字2021-15)(1#食堂、办公楼,1#宿舍,2#宿舍,1#-6#厂房,地下车库、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8#厂房,10#-19#厂房,5#宿舍,3#食堂、办公,1#办公, 污水处理设施,泵房, 9#厂房,6#宿舍、食堂),3#宿舍、4#宿舍、7#厂房、4#食堂办公、7#宿舍因涉及天窗地块未进行核发。原审定总建筑面积629051.5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78279.64平方米,审定总图容积率1.64,建筑密度41.92%,绿地率20%,停车位数量4677个,最大建筑高度22.2米。核发总建筑规模579263.39平方米(计容面积428491.48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323641.85平方米,超高折算104849.63方米,不计容面积150771.91平方米)。
调整内容为:1、7#厂房层数不变,层高由原方案8+5+5m变更为8+6+6m,建筑面积不变;人防地库由原方案3923.55㎡变更为15893.9㎡;2、14#厂房(3F)、15#厂房(3F)、16#厂房(3F)、17#厂房(3F)、6#宿舍食堂(5F)及三层地下车库,地上总建筑面积140424.78㎡,地下建筑面积150771.91㎡,建筑高度18.4米;变更为8#厂房(1F)及其锂电生产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68109㎡,建筑高度18.3米;3、8#厂房(3F)、9#厂房(3F)、10#厂房(3F)、11#厂房(3F)、12#厂房(3F)、13#厂房(3F)、3#食堂办公(4F)、5#宿舍(5F),地上总建筑面积123696.9㎡,建筑高度18.4米;变更为9#厂房(1F)、10#厂房(4F)及其锂电生产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76460.28㎡,建筑高度18.3米;4、18#厂房(3F)、19#厂房(3F)、4#办公食堂(4F)及7#宿舍(5F),总建筑面积95053.46㎡,建筑高度18.4米;18#/19#厂房大小不变,层高由8+5+5m变更为10+6+6m,4#办公食堂(4F)及7#宿舍(5F)取消变更为锂电生产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89076.8㎡,建筑高度22.3米。方案调整后原超高折算厂房修改为单层厂房,计容建筑面积减少12661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减少260274.53平方米;容积率减少0.44,建筑密度增加1.77%,停车位减少2559个。
本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范围为:1#办公、2#食堂、1#食堂办公、1#宿舍、2#宿舍、1-6#厂房、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8-12#厂房、开闭所、1-3#NMP泵房、1-2#锅炉房、1-4#仓库、废水站1;涉及未取得土地手续的3#宿舍、4#宿舍、7#厂房、地下车库、锅炉房3、NMP罐区3、废水站2等建筑物不在本次核发范围内。
四、意见反馈及联系方式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批前公示内容不明确、有异议或相关意见的,可以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反映: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自然资源局地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9号太升国际A3栋 12楼1201(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处)。
联系人:李佳蓉,联系电话:0851-82273264。
公示期自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7日止,共计7个工作日。
附件:永乐标准厂房公示图纸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