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实施2025年度 市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和 抽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6 10:52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市、县)局、开发区分局,市局各业务处室: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省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部署,并按照抽查事项全覆盖的要求,制定了市局2025年度市本级“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和随机抽查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新版“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1.原版“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只录入、公示检查结论。
2.2025年新建抽查计划、抽查任务使用新版“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二、制定2025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对标权责清单和上级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检查事项,除投诉举报、交办转办和上级部署之外,原则上本级不再安排其他形式的检查,如实际工作中确有检查需要,由各业务条线逐级向上级业务指导处室请示,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制定2025年随机抽查计划
1.随机抽查计划须100%覆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录入“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
2.抽查计划中由省级、市级统筹的,各区(市、县)局、开发区分局可以不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和随机抽查计划。
四、运用企业风险分类结果
1.对信用风险较低的A类企业,除投诉、举报、交办转办之外,可以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施现场检查的,年度重复检查率不超过1%。
2.对信用风险一般的B类企业,按照正常抽取比例检查。
3.对信用风险较高的C、D类企业,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及时协助企业发现问题、纠正问题。
4.对N类企业不主动实施抽查,但对符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吊销营业执照情形的企业,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集中清吊工作。
五、其它领域的监管
1.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和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的监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局对应处室的业务指导进行。
2.企业登记信息、公示信息和大型企业公示信息检查按照省局“双随机、一公开”通知的安排开展。
3.对省级登记注册的企业,各区(市、县)局、开发区分局按照属地管辖及不低于辖区内存续企业总数3%抽查比例的原则,实施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抽查。
六、规范涉企检查行为
1.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及省局相关要求,规范涉企检查行为。
2.严禁不具备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的组织独立开展行政检查。计划中涉及委托第三方的,应当由具备行政检查资格的带队,执法辅助人员、第三方人员协助检查。
3.行政检查前,抽查计划应当报单位主要领导人批准;行政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检查通知书;行政检查后,应当及时告知检查结果,并请企业负责人在检查表上签字(盖章)确认。
4.各区(市、县)局、开发区分局的随机抽查计划应当及时报市局备案(通过事务同时报盖章版和电子版),市局汇总后报省局备案、公示。
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请咨询市局对应的业务部门,重要问题随时汇报。
附件:1.贵阳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2.贵阳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
2025年2月26日
(联系人:杨少文;联系电话:8528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