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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贵州省广播电视节目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2 10:07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各区(市、县)广电局、融媒体中心,贵阳广播电视台:

现将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贵州省广播电视节目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播电视节目评审,不仅是对全省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和节目创新创优成果的检阅,也是对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员的肯定和鼓励。同时,也是推选贵州新闻奖、中国广播电视大奖和中国新闻奖的重要依据。各申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推荐参评节目和准备参评材料,

各参评单位请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按照《通知》要求送市广播电视局传媒管理处(联系电话:87989960)。

2022年1月12日


附件:节目评审工作的通知(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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