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贵州省广播电视论文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0 11:02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贵州广播电视台、各市(州)广电局、广播电视协(学)会、有关高校传媒学院、各会员单位:
2022年度贵州省广播电视论文评审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2年度贵州省广播电视论文评审工作,定于2023年3月下旬进行。
二、主办单位
本评审工作由贵州省广播电视局主办,贵州省广播电视协会承办。
三、送审作品名额分配
贵州广播电视台10件;
市(州)广电局 各6件;
省直有关高校传媒学院 各2件;
网络公司、电力新闻中心、民营企业 各2件。
四、评审要求
(一)参评论文为论述新闻理论和新闻报道实践的单篇文章。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放在首位,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富有时代特色,具有良好社会效果。选题新颖,立论正确,观点鲜明,论述严谨、论证充分,理论联系实践紧密,注重广播电视理论创新与实践指导,对新闻实践有较强的指导性。同时数据可靠、图表清晰、文字简洁。
(二)参评论文应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创作并已发表或出版,字数不少于2500字。每件作品附原件1份、《2022年度贵州省广播电视参评论文推荐表》(附件1)1份、文稿1份并提交Word文档。文稿用A4纸打印,字号为仿宋三号字。
(三)参评论文必须标明单位、作者(真实姓名)、标题(与报送目录一致)等。
(四)各市(州)广电局、贵州广播电视台及省直有关高校等各送评单位应提交《2022年度贵州省广播电视参评论文目录》(附件2)1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gzgdxh123@163.com(贵州省广播电视协会邮箱)。
五、参评论文报送日期
各市(州)、县级广播影视播出机构论文报送工作由所在市(州)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并统一报送至省广播电视协会。贵州广播电视台和省直有关高校等会员单位直接报送。
学术论文、著作原件等报送材料请于2023年3月3日前送达贵州省广播电视协会,过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六、地址及电话
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5-9号613室
联系人:陈晓华 张 琦
电话:0851-85984765,13885150085,18786703456
附件:1:论文推荐表.doc
注:以上文件及表格可在贵州省广播电视协会公众号浏览、下载。
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