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7-18 14:2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为更好地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办理对象
1.经国家有关规定批准、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研究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共同贷款人户籍均在花溪区或经开区及贵安新区(高峰镇、马场镇、党武镇、湖潮乡、红枫湖镇六村一居)。
办理地点
办理点1:花溪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花溪区行政办公大楼A区103办公室);
办理点2: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科创城市民中心大楼1楼自然人区A09号、A10号窗口)。
办理时间
1.花溪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点:2023年7月11日-9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2.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点:2023年7月17日-9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
此方式只针对续贷学生,需办理续贷的学生可在网上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申请线上办理完后由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即可。
2.线下办理
第一步:学生在网上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填写申请表,并导出打印《申请表》和《认定表》。
第二步:现场认定
首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学生申请表、认定表原件各1份(已预申请的学生不需认定表);
②贷款人及共同借贷人身份证原件;
③录取通知书(2023年大一新生)或在读大学学生证原件(往届学生)。
续贷须提供资料:
①申请表原件一份;
②学生身份证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工作要求
(一)有贷款需求的学生须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办理(因系统在下午5点准时关闭,请安排下午来办理的学生自行提前时间到现场)。
(二)首贷需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同时到现场进行认定,并现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续贷可在网上直接办理,也可由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到场认定即可。到现场认定的,请带齐资料,以免来回往返。
(三)在现场办理时,请自觉排队,不扎堆、不大声喧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851-8315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