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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贵州省第七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和第十四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计划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9 08:51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市卫健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贵安新区经发局,各区(市、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市属高校,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发布贵州省第七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和第十四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黔科通〔2022〕52号)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贵州省第七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和第十四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要求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内容为第七批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与第十四批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计划。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在读研究生、离退休科研人员、单位兼职或挂职人员不得申报。

2.申报截止日申请人主持有到期未验收(含申请延期到期)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含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选择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中的一类进行申报,不得同时申报。

4.申请人是尚在培养期内的百层次人才,不得申报“十”层次人才;尚在培养期内或其资助项目未验收的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不得申报“十”层次、“百”层次人才;已经入选省级以上更高层次人才计划(工程)或已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省属事业单位和省属本科院校及其附属医院、中央在黔事业单位中的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报“千”层次人才;本年度已申报或入选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十”层次、“百”层次、“千”层次人才;厅级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以及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十”层次、“百”层次、“千”层次人才。

5.申请人已入选省管专家(原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十”、“百”层次人才)、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领衔人等省(部) 级以上人才计划(专项、基金),或已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不得申报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6.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十”、“百”层次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可经所在单位推荐申报,也可经专家推荐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十”层次人才申报对象可由本领域 1 名院士或 2 名以上管理期内省管 I 类专家(原省核心专家)联名推荐;“百”层次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申报对象可由本领域 2名以上管理期内省管 II 类专家(原省管专家)或国家有关人才计划入选专家联名推荐。同一专家推荐不得超过 2 人。申报时,申请人将经推荐专家本人签字的联名推荐函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

7.为鼓励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企业优秀科研

人员申报,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和支持,对企业科研人员实行单独评审。为鼓励在筑央企、省属企业为贵阳贵安科技创新做贡献,在贵阳贵安的央企、省属企业下属的独立法人机构科研人员也可通过贵阳市进行推荐。

8.根据申报流程,申请人需在本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党委(党组)出具推荐意见上传至管理系统。申请人所在单位若未设立纪检部门或党委(党组)的,可以单位名义出具推荐意见上传。

9.其它详细申报要求请见申报指南(附件2)。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实行网上申报,须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申报,无需再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系统将在11月10日18:00自动关闭。因归口管理部门需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查,与市委组织部确定推荐培养对象,因此贵阳市推荐的项目申报截止日为10月28日17时,逾期不再进行推荐。

为避免因短时间内大量集中申报导致管理系统运行变慢影响申报效率,请各申报单位和项目申请人提前完成网上申报。

三、培养方式

(一)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计划培养对象

1.对通过贵阳市推荐入选“十”层次、“百”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由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在5年培养期内分别给予每人150万元、100万元培养引导经费资助;同时,市人开资金在5年培养期内根据省级资金资助额度给予1:1匹配资助。

2.对通过贵阳市推荐入选的“千”层次人才培养对象,5年培养期内给予每人10万元的培养引导经费资助,其中市人开资金给予5万元资助,其余部分由依托单位承担。

(二)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对象

由省科技厅在3年培养期内给予20万元培养引导经费资助,并在人才、项目、平台上给予优先支持。

四、其他事项

1.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计划“千”层次人才贵阳市推荐名额为50人;贵安新区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通过贵阳市进行推荐。

2.已入选市管专家、贵阳市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计划、大数据“十百千”人才计划等市级人才计划的申请人,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3.企业科研人员占我市推荐人选比重不少于50%,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请各单位请做好企业科研人员组织申报工作;

4.对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研人员,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申报时须提供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出具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身份及表彰的佐证材料,并上传至管理系统;

5.政策咨询: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处(科技人才处)朱嘉霖,87989108 ;在线系统填报技术咨询:省科技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85817379。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发布贵州省第七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和第十四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2. 贵州省第七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和第十四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计划申报指南.doc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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