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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阳市“三感社区”试点建设就业创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8 11:5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所属乡镇,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贵阳市“三感社区”试点建设就业创业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7日

贵阳市“三感社区”试点建设就业创业工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建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社区试点方案>的通知》(筑党办发〔2020〕14号)精神,大力实施就业创业工程,提高公共就业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全力推进“三感社区”试点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社区

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试点社区名单为准。

二、试点任务

持续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组织社区内有培训需求的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培训率均达90%以上。积极开发社区用工岗位,落实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加强社区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就业援助,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社区有就业需求人员的就业率达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创业带动“兴”就业。按照市委“一品一业、百业富贵”、“百场千店万铺”的发展愿景,结合社区的区位优势,落实税费减免、自主创业补贴、场所租赁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创业政策,加强创业指导服务,支持和鼓励有创业意愿的创业者实现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社区要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辖区新增创业实体清单及时进行入户走访调查,摸清新增创业实体的基本情况做好创业政策的落实。向有创业需求的登记失业人员推荐创业培训,有培训意愿的参训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所属乡镇)

(二)实施技能培训“促”就业。通过入户调查,进一步摸清社区失业人员年龄结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培训意愿、就业需求等信息,组织社区内有培训需求的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培训率均达90%以上,强化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使其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特别对零就业家庭成员,结合自身意愿和岗位需求,提高其实操水平,开展能解决其就业的工种培训,提升技能水平促进就业。(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所属乡镇)

(三)实施就业援助“稳”就业。以促进社区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为重心,按照城镇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的要求,建立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一户一档”基本信息,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就业援助,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一户一人”就业。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并核实,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为办理《就业创业证》出具证明材料。一个季度内为每位登记失业人员提供至少1次的职业指导服务。积极开发社区用工岗位,加强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就业援助,分类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作用,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区有就业意愿的有效劳动力就业率达90%以上。认真落实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切实保障社区居民就业,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和体面劳动。(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所属乡镇)

(四)实施企业吸纳“增”就业。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吸纳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发挥企业吸纳稳就业的积极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所属乡镇)

(五)实施公共服务“保”就业。依托贵州省劳动就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促进社区有就业意愿的有效劳动力实现充分就业。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及时更新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对系统中涉及的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城镇新增就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补贴、两项奖补等业务要及时录入、定期更新,实行动态管理,系统数据要与同期相关报表数据基本保持一致。(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所属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三感社区”试点建设就业创业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就业处、职建处、市就业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所属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就业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市、县)作为试点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对应成立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加强与本地财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组织并督促指导社区开展试点建设工作。市局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要加强对区县的督促指导。

(三)完善评比验收。各区(市、县)要对照《贵阳市“三感社区”试点建设就业创业工程试行标准》,对试点社区进行初评,并向市“三感社区”试点建设就业创业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本地区“三感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初评结果。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组织总结验收。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市、县)要结合实际,全方位、多角度地在社区宣传就业创业工程和就业创业政策,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引导劳动者、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在创建过程中,对有特色、典型意义的社区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五)加强信息报送。从2021年1月起,各区(市、县)每月20日前将本地区“三感社区”试点建设就业创业工程推进情况、创新工作亮点、辛苦指数等报市局就业处(联系人:杨先涛,电话:88129029),由市局就业处收集汇总全市推进情况报市“三感社区”创建办。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贵阳市“三感社区”试点建设就业创业工程工作方案》(筑人社通〔2020〕106号)及附件同时废止。


附件:贵阳市“三感社区”试点建设就业创业工程试行标准


附件:

贵阳市“三感社区”试点建设就业创业工程试行标准



建设内容

考核标准(9分)

分值

创业带动“兴”就业(2分)

落实税费减免、自主创业补贴、场所租赁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创业政策。向有创业需求的登记失业人员推荐创业培训,有培训意愿的参训率达到90%以上。

2分

技能培训“促”就业(1分)

组织有培训需求的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有培训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一定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

1分

就业援助“稳”就业(3.5分)

社区有固定公共就业服务场所、服务制度和办事程序。至少配有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0.5分

建立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一户一档”基本信息,对就业困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建立台账,有培训意愿的参训率达90%以上。

0.5分

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作用,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区有就业意愿的有效劳动力就业率达90%以上。

1分

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并核实,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为办理《就业创业证》出具证明材料。一个季度内为每位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至少1次的职业介绍指导服务。

1分

按要求对申请就业援助对象的信息资料进行核实并落实援助政策,落实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0.5分

企业吸纳“增”就业(1.5分)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按规定发放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

1分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规定发放社会保险费补贴。

0.5分

公共服务“保”就业(1分)

及时更新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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