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事业及重点民生民政事务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口认定

发布日期:2023-10-27 11:04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1.5 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规定的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人口是指低保家庭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直接认定条件:当年新增和往年未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且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可直接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口

申请材料:

1.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认定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3.残疾人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并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5.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申请办理程序:申请(一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或委托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调查核实家庭经济状况→乡镇(街道)提出初审意见→公示→认定(区市县民政局)。

认定后救助与帮扶:

1.专项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口的困难类别和困难程度,依规给予临时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

2.帮扶: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应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纳入产业帮扶范围。

咨询电话:

贵阳市民政局救助处:0851—85832642

贵阳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0851—84124579

南明区民政局:0851—85816909

云岩区民政局:0851—86870117

花溪区民政局:0851—83858880

乌当区民政局:0851—86841646

白云区民政局:0851—84282208

观山湖区民政局:0851—84399751

清镇市民政局:0851—82514311

修文县民政局:0851—88105902

息烽县民政局:0851—87727063

开阳县民政局:0851—87250951

分享到:

 
您好,我是筑筑。欢迎您访问贵阳市人民政府网,需要帮助可随时点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