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口认定
发布日期:2023-10-27 11:04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1.5 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规定的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人口是指低保家庭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直接认定条件:当年新增和往年未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且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可直接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口
申请材料:
1.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认定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3.残疾人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并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5.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申请办理程序:申请(一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或委托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调查核实家庭经济状况→乡镇(街道)提出初审意见→公示→认定(区市县民政局)。
认定后救助与帮扶:
1.专项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口的困难类别和困难程度,依规给予临时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
2.帮扶: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应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纳入产业帮扶范围。
咨询电话:
贵阳市民政局救助处:0851—85832642
贵阳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0851—84124579
南明区民政局:0851—85816909
云岩区民政局:0851—86870117
花溪区民政局:0851—83858880
乌当区民政局:0851—86841646
白云区民政局:0851—84282208
观山湖区民政局:0851—84399751
清镇市民政局:0851—82514311
修文县民政局:0851—88105902
息烽县民政局:0851—87727063
开阳县民政局:0851—8725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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