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严格执行省人防办有关人防工程建设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20-10-26 14:5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为加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两年来,贵州省人防办陆续出台了关于开展人防工程建设防化设备安装、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牌安装及人防工程建筑面积测绘工作等有关政策措施。我办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吃透政策精神,严格执行落实。
人防工程建设防化设备安装文件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审批通过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在人防工程竣工前应将防化设备安装到位。截至目前,防化设备安装到位且通过验收项目共3个。
《贵州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规定》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应将标识标牌安装到位。截至目前,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牌安装到位且通过验收项目共23个。
人防工程建筑面积测绘工作要求自2020年3月26日起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出具人防工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截至目前,人防工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共出具13份。
下一步,我办将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同时结合贵阳市人防工程建设实际细化文件精神,使之更具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