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22年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人防企业生产质量及从业行为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2-12-07 14:36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
2022年11月24日,贵阳市人防办对贵阳市域内生产及销售人防防护设备的相关企业开展了2022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根据《贵阳市人防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细则》,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到贵州天成人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盛欣泰吉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并对其进行了人防企业生产质量及从业行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企业是否使用合格原材料、构件;是否按生产图集进行加工;
2.企业是否具有出厂合格报告,是否伪造产品安装记录或未按规定对产品质量进行记录和质检;
3.企业是否存在被投诉、存在不良行为或扰乱市场行为
4.是否协助建设单位进行了人防防护工程防护(化)设备销售合同备案;
5.对在贵阳市域的项目是否有人防防护设备安装专项施工方案;
6.是否对照已公示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进行自查,并对自身存在的相应问题进行了整改;
7.是否有规范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是否有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及相关记录;
8.对企业的从业能力七大要素(资质证照、人员、生产场地、加工设备、质检工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核查。
二、检查情况
(一)贵州天成人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检查资料及现场查看:①已浇筑混凝土正在养护的防护设备混凝土试块,每批次的混凝土试块应取样送检,实际操作中混凝土试块没有标明取样时间,检测报告缺失;②缺少每生产批次产品企业质检报告,每个项目设备安装过程的安装记录未报监理签字盖章。
(二)贵州盛欣泰吉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通过检查资料及现场查看:①现场保存有每批次送检的混凝土试块,但检测报告缺失;②每个项目设备安装过程的安装记录未报监理签字盖章,部分项目过程安装记录缺失;③施工方案未报送监理单位签字盖章。
三、处理意见
(一)本次被检查企业应针对存在的相关问题从检查完成之日起限期30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后书面回复市人防办,市人防办在整改期结束后对此次被检查企业存在的从业行为问题进行复查,若复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未进行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检查情况通报贵阳市域内生产及销售人防防护设备的各家企业,未被抽检对象须对本次公开检查结果组织学习并进行自检,形成学习记录及自检记录,如有相同问题须进行整改。若复查发现存在相同问题未进行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22年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人防企业生产质量及从业行为检查情况通报.pdf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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