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事业及重点民生社会安全户籍改革

登记户口-户口迁移证遗失、过期、改签恢复户口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1-11-19 16:44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一、申请条件

《户口迁移证》遗失、超过有效期限或者需要更改迁入地址的,公民应当在《户口迁移证》签发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恢复户口;需迁出的,由户口登记机关重新开具《户口迁移证》。

二、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原《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

三、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四、禁止性要求

五、办理结果

出具登记户籍信息的《居民户口簿》。

分享到:

上一篇:关于启动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程网办”相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迁入户口-高层次人才引进办事指南
 
您好,我是筑筑。欢迎您访问贵阳市人民政府网,需要帮助可随时点我哦!